積極支持鐵路公路和新興產業等項目
“目前我國銀行業貸款余額約為67萬億元,其中平臺、房地產、企業集群和產能過剩行業貸款約占半數以上,而且集中度高、影響面大,必須重兵防守,分類施策。”
1月中旬結束的2013年年度監管工作會議上,銀監會主席尚福林一針見血指出當下總資產已超過130萬億的中國銀行業所面臨的信用違約風險難關。換句話說,目前,上述四類貸款余額超過了33萬億,其中,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余額高達9.2萬億,占到銀行業貸款余額的13.8%。
與銀行貸款償付風險相對應的,則是2012年以來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和房地產行業融資模式的深刻改變,企業債、信托、委托貸款等表外融資迅速崛起。不過,隨著財政部等四部委旨在規范地方融資平臺表外融資的436號文出爐,表外融資監管勢在必行。
然而,面對至少1.2萬億的地方政府性債務償付,2013年監管和銀行的壓力有多大?表內信貸及表外融資監管,尺度又將如何把握?
監管機構已經充分估計到問題的復雜性,上述監管會議上,銀監會向各金融機構發出風險警示:“各地換屆后會有一些新的發展思路和舉措,在地方新增財力有限的情況下,可能會把籌資的壓力傳導到銀行,原有地方債務的償還意愿可能減弱。”
如此背景下,在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融資領域,監管機構延續了以往“規則不變,彈性掌握”的原則,要求各商業銀行積極支持鐵路、公路和新興產業等領域國家重點項目建設。
“早在2012年上半年,各家大行對鐵道部的融資政策就已經松動了,授信集中度也不再卡那么死了。”某國有大行公司部負責人告訴記者,去年在信貸規模緊張的情況下,還特別安排450億元專項資金用于支持鐵路在建項目。
而對于表外業務關聯風險,監管機構則下了重手整治,上述會議上,尚福林強調,對于銀證、銀基、銀保、銀信等合作類業務,要嚴格審查合作者的資信實力、資金去向和風控措施,建立風險“防火墻”和風險代償機制,防止風險轉移到銀行表內。
重申平臺貸余額不增加
對于中國龐大的地方政府性債務而言,償付高峰期尚未過去。
國家審計署的數據也顯示,截至2010年底,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總額10.7萬億,過去兩年,中國銀行業抵御了一個高達41.66%的償債高峰期,不過,2013年到期的債務總額也有1.2萬億,占比11.37%。
而銀監會的數據也顯示,截至2012年9月末,地方政府融資平臺余額仍高達9.25億元,同時,2012-2014年三年內有35%的平臺貸款要集中到期,地方政府平臺仍處于償債高峰期。
一位地方銀監局的人士此前告訴記者,2012年以來,受貸款集中到期兌付、地方財政收入增速下滑,項目未能及時投產等因素影響,部分地方融資平臺償債壓力上升,還款意愿和還款能力下降。
“銀行首先要把握好尺度,不能一刀切。”上述國有大行人士如是說。
進入2013年,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風險監管底線依舊沒有動搖,上述監管工作會議上,尚福林強調,對于平臺貸款風險,要繼續執行“總量控制、分類管理、區別對待、逐步化解”政策。
“由銀行業金融機構各自控制總量、優化結構,在余額不增加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條件的平臺和國家重點在建續建項目的合理融資需求。”尚福林說。
來自鐵路、公路、基礎設施的投資計劃仍在加大,在1月中旬的全國鐵路工作會議上,鐵道部部長盛光祖宣布,2013年鐵路固定資產投資6500億元,其中基本建設投資5200億元,這一數字高于2012年的水平。
而公路領域固定投資加速也很明顯,數據顯示,2012年1-11月,公路建設完成投資11472億,同比增長0.55%,自2011年12月以來首次轉正。
防止風險轉移到表內
至于2012年蓬勃興起的信托、委托貸款等表外融資,建立風險“防火墻”和風險代償機制,防止風險轉移到銀行表內是尚福林定下的“底線”。
463號文之下,城投債、信托、委托貸款等表外融資將受到嚴厲制約。首當其沖的就是城投債和政信合作。
根據中央結算公司登記托管的數據顯示,2012年全年,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城投類債券(僅包括中期票據和企業債兩種形式)累計已達6367.9億元,較2011年增加3805.9億元,同比增長148%;然而,發行主體資質參差不齊的問題已經得到普遍關注。
“特別自2008年以來,城投債中AAA級發行人發行的債券規模呈明顯下滑態勢,已由2008年的40.11%下降到2012年的15.86%。”上述中央結算公司報告指出。
“收緊非銀行渠道的項目融資,其實還是要銀行來把控風險,更容易被監管。”1月28日,某政策性銀行東南分行人士告訴記者,很有可能今年信貸占融資結構的比重會上升,同時社會融資總量變化不大的前提下,能確保經濟穩步增長。
一位政策性銀行地方分行負責人亦稱,未來平臺可能也會像產業一樣,要提高集中度,地級市,市區搞一兩個就行了,指定公益類項目;“不像現在,一個省會城市,十個區縣每個都有自己的平臺,每個開發區都有,而且也不容易管理。”
尚福林在上述會議上也強調,要加強貸款和非貸款融資的全口徑風險監測,防止風險轉移和隱匿;分戶排列到期平臺貸款清單,提請地方政府及早制定償還計劃,落實還款來源,防止重大違約事件。
上述表外融資監管同樣也適用于房地產貸款風險,尚福林強調,嚴格監管房地產信貸和其他形式的融資風險。對于企業集群風險,銀監會表示,對過度授信和多頭授信的企業,要推動建立企業授信總額聯合管理機制,防止風險放大;對相互拖欠和相互擔保嚴重的企業,要爭取地方援助。
“對因市場變化出現資金周轉暫時困難但有市場、有效益的行業和企業,允許銀行機構重組貸款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合理介入,防止資金鏈斷裂。”上述監管人士告訴記者,并非一刀切式的收緊或放松。(記者 史進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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