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當企業資金運用納入監管
昨日,商務部發布的《典當行業監管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中指出,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典當企業資金來源和運用的監管。嚴格財務報表中應收及應付款項的核查。
根據文件,未來對典當的監管重點將放在加強典當企業與其股東的資金往來監控、加強對股票等財產權利的監督管理等方面。 要重點對非法集資、超范圍經營、吸收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存款、故意收當贓物、違規辦理股票典當業務等違規違法行為加強監督檢查,發現上述違規違法行為立即糾正、處理。
《規定》指出,地市級商務部門應監控本行政區域內典當企業的資金流向。
另外,要加強對股票等財產權利典當業務的監督管理。禁止和預防典當行違規融資參與上市股票炒作,或為客戶提供股票交易資金。禁止以證券交易賬戶資產為質押的股票典當業務。重點加強典當企業與其股東的資金往來監控。禁止典當行向股東借款、典當行股東以典當行名義為自己招攬業務、股東利用典當行違法違規從事金融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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