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重拳出擊銀行票據違規行為
記者 苗燕
記者從多家銀行了解到,銀監會于近日下發了《關于加強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監管的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統一授信管理。要科學核定客戶票據業務授信規模,防止簽發超過企業授信限額的票據,防范各種“倒票”違規行為。此外,票據“空轉”、挪用保證金等,也將成為打擊的重點。
銀監會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高度重視銀行承兌匯票業務風險,認真落實有關監管要求。要加強客戶授信調查,嚴格審查票據申請人資格、貿易背景真實性及背書流轉過程合理性。要加強票據業務保證金、貼現資金劃付和使用、查驗和查詢查復、重要空白憑證和業務印章等關鍵環節的管理。要完善業務流程,強化制度執行,切實防范票據業務風險。
嚴禁銀行員工成資金掮客
據介紹,近年來在銀根收緊的背景下,“倒票”現象愈加突出。以不同渠道買賣承兌匯票并通過轉出、貼現等方式牟取利差的非法地下承兌匯票交易市場層出不窮。今年以來,多地連續破獲非法票據案件。僅今年7月,杭州共抓獲涉案人員254人,初步核查發現的非法經營額已達900余億元。而據統計,全國涉及非法經營銀行承兌匯票的數額可達上千億元。
在銀行承兌匯票業務快速增長,票據業務風險隱患逐漸積累,票據相關案件時有發生的情況下,《通知》明確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完善考核方式,降低票據業務余額等規模指標考核權重,提高票據業務合規性、操作風險防控等指標權重。同時,特別提出要加強員工管理,不斷提高員工票據業務能力和合規意識,嚴禁員工參與各種票據中介和資金掮客活動。
加強交易資金管理防“空轉”
防止票據“空轉”也是《通知》此次將嚴控的方向之一。《通知》特別強調,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銀行承兌匯票業務交易資金賬戶統一管理。票據轉貼現、買入返售、賣出回購資金應由票據轉入行將資金劃入票據轉出行在中國人民銀行開立的存款準備金賬戶,或票據轉出行在本行開立的一般存款賬戶,不得轉入票據轉出行在他行開立的賬戶,防止隨意開戶和資金體外循環。
2009年一季度是票據“空轉”最為嚴重的時期。僅此三個月,票據融資的規模就達到了1.48萬億。由于一些基層銀行審核把關不嚴,一些企業利用虛假合同和發票辦理票據貼現,部分貼現資金被存入銀行謀取利差,而未注入到實體經濟運行中。嚴重擾亂了市場。
為此,《通知》也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推動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的審慎發展。要根據自身發展戰略、客戶結構、風險管理水平和內控能力,合理確定業務規模和發展速度。
承兌匯票業務將統一授權管理
為更好的管理票據業務,《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統一授權管理。原則上支行或一線經營單位僅負責票據承兌和直貼業務,轉貼現、買入返售、賣出回購等業務由總行或經授權的分行專門部門負責辦理。
對保證金的管理也是一樣。《通知》規定,保證金賬戶原則上應開立在總行或經授權的分行;對于在票據承兌申請人開戶行開立保證金賬戶的,應通過系統控制、定期對賬等措施防范保證金挪用風險。此外,已貼現票據必須完成貼現企業向銀行的背書,防止銀行合法權利懸空。
對于銀行承兌匯票業務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銀監會要求各級監管機構視情況采取暫停市場準入、暫停票據業務等監管措施。對管理不力、屢查屢犯的,除對直接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外,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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