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機構9項行政審批權取消
如果再晚上兩個月,廣發銀行或許可以少送批兩份文件。
2012年8月27日和8月30日,廣發銀行分別獲得廣東省銀監局對該行廣州龍口西支行遷址更名和陽江分行設立漠江路自助銀行的許可批復。
而在10月11日,中央政府網公布了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中資銀行業金融機構分支機構變更營業場所審批和設立自助銀行審批恰在取消之列。
此次共171項行政審批項目被取消,143項行政審批項目被調整。其中,9項取消的審批權涉及國內銀行業務,16項涉及國家外匯業務。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銀行室副主任吳慶認為,這一調整和金融改革的方向一致。“2012年的一個趨勢是利率自由化,另一個是放松監管,兩者合二為一,都是要給金融機構更多自主權。”
中國外匯研究院院長譚雅玲則認為,取消外匯方面的相關審批,與多年來外匯管制寬松的大方向也保持了一致。
據她觀察,多項取消的審批涉及換匯制度,把用匯平臺放開,可以緩解外匯的壓力。“創匯有能力,換匯要放松,這是改革的一個必然步驟。如果中國要國際化、人民幣要自由化,必須符合國際規定。”
銀期合作擴大可期
國務院此次取消的9項與銀行相關的審批中,有一條格外引人關注,即取消銀行業金融機構從事期貨結算業務資格的核準和從事期貨保證金存管資格的認定。
2007年多家銀行已經積極籌備期貨業務,其中民生銀行(600016)和交通銀行(601328)最為積極。當時曾一度傳聞中國證監會和銀監會正在抓緊聯合起草《商業銀行從事期貨保證金存管業務和期貨結算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其中明確只有全國性商業銀行才能從事期貨保證金存管和期貨結算業務,外資銀行不能從事上述業務。
但該辦法遲遲未能推出。截至目前,只有工農中建交五家銀行有期貨保證金存管業務資格,多家股份制銀行雖然躍躍欲試,卻均未獲得資格。
其中,工、農、中、建、交五家商業銀行為國內四家期貨交易所提供資金結算服務,主要是根據會員和交易所之間的指令,實現會員和交易所之間資金的實時清算,保證期貨業務的順利開展。2011年五家銀行共為交易所辦理資金清算金額超過1000億元。
另有不少商業銀行為期貨經紀公司提供資金結算服務。2011年,建設銀行(601939)為期貨經紀公司辦理“銀期直通車”業務量達到10400億元。
事實上,上述審批項的取消對期貨業也是重大利好。一位期貨業人士聽聞后欣喜地表示,“終于有更多銀行可以從事期貨結算業務,從此也不再由大行壟斷這一業務。”
但對未來政策執行的實際效果,有專家表示仍要看具體操作。
與銀期合作的突破相比,外匯相關政策的變化則相對平穩。此次取消的項目包括出口單位領取出口收匯核銷單核準、異地付匯項下進口付匯備案核準等。
在譚雅玲看來,這與外匯管制減少、實現更多自由兌換的思路一脈相承。例如此番取消外管局對境外投資外匯資金(資產)來源的審核,實際早在2003年,外管局已經頒發《簡化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審查有關問題的通知》,2009年又再次放寬這一規定。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