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鄭州分行理財產品涉夸大宣傳 被指誤導客戶
“存款貶值還在蠶食你的積蓄嗎?招行高收益理財……”近日,招商銀行(600036)鄭州一營業網點理財產品的宣傳引起客戶質疑:該宣傳用的全是對客戶“有利”的字眼,沒有相關“風險”提示的字句,宣傳過頭,對客戶存在誤導。為此,記者多次聯系招商銀行鄭州分行,可該行不予回復。
據反映,招商銀行鄭州農業路一營業網點在宣傳理財產品時稱:存款貶值還在蠶食你的存款嗎?招行高收益理財火爆發售中!期限39天,預期年化收益4.4%……該宣傳用的全是對客戶“有利”的字眼,沒有“風險”的相關提示,在一定程度上,對客戶有誤導。
還有客戶認為,“存款貶值還在蠶食你的存款嗎?”這樣的說法不妥,是對存款的一種誤讀,變相對理財產品的誤導,淡化了理財產品的風險。
記者在鄭州市農業路招商引銀行鄭州一營業網點看到,該網點營業部門頭上方,一長長的電子顯示屏,不停滾動播出理財產品的宣傳,紅色的字體十分醒目。記者咨詢該網點一工作人員時,其工作人員也沒提到理財產品的相關風險。
據記者了解,今年年初實施的《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規定,商業銀行宣傳銷售文本應當由商業銀行總行統一管理和授權,分支機構未經總行授權不得擅自制作和分發宣傳銷售文本。不得夸大或者片面宣傳理財產品,違規使用安全、保證、承諾、保險、避險、有保障、高收益、無風險等與產品風險收益特性不匹配的表述。
該《辦法》指出,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中出現表達收益率或收益區間字樣的,應當在銷售文件中提供科學、合理的測算依據和測算方式,以醒目文字提醒客戶,“測算收益不等于實際收益,投資須謹慎”。如不能提供科學、合理的測算依據和測算方式,則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中不得出現產品收益率或收益區間等類似表述。
一些客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銀行理財產品宣傳應該客觀,不應規避其風險,用一些誤導性的詞句來吸引客戶,是對客戶不負責任。有客戶認為,招行推出的39天理財產品,看起來是比存款利率高些,但實際收入并高不了多少。
那么,招商銀行鄭州農業路這一營業網點是不是按照規定進行宣傳?對客戶的質疑,招商銀行鄭州分行該怎么解釋?為此,記者多次聯系招商銀行鄭州分行,一位姓呂的工作人員表示給記者回復,但截至記者發稿時,沒接到該工作人員的回復。 (楊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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