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銀行卡遭盜刷45萬 銀行:我們沒過錯沒責任
銀行卡未離身,密碼沒泄露,從沒去過澳門……
她的卡在澳被盜刷45萬
銀行:我們沒過錯沒責任
2011年12月,市民董歷麗銀行卡里40余萬元被盜刷。然而,令董歷麗沒有想到的是,當她找到發卡的銀行討要賠付時,對方卻稱自己沒有責任而拒絕賠付。
丟錢:45萬元被盜刷
2009年6月30日,重慶渝北區市民董歷麗在一家銀行辦了一張卡,該卡僅辦理存取款及理財業務,未開通網銀及其他金融業務。
2011年12月26日晚,董歷麗在重慶一餐廳刷卡消費時被告知余額不足,她以為POS機出了問題,并沒有太在意。直到她當晚再次刷卡消費無果時,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她趕緊查詢余額,發現卡中的455377.92元早已不翼而飛。
“我立即撥打客服電話并前往銀行查詢,被告知該筆存款于2011年12月26日17:02在澳門經他人通過購買珠寶首飾刷POS機劃走。在此期間,我從沒有離開重慶,該銀行卡一直隨身攜帶,密碼從沒有泄露給他人,也沒有進行過大額的取款和交易。”董歷麗說。
據董歷麗介紹,她立即到渝北區公安機關報了案,但從報案到現在已經過了大半年,仍舊沒有任何結果。
一位銀行職員告訴記者,銀行卡的防盜主要是通過兩種方式來完成:一種是通過技術手段,如設置磁條等,上面錄入用戶的相關信息用于核實;另一種是程序手段,如對資金流動設置多重程序予以審查。銀行卡防盜手段中的程序手段在劃卡消費時遭到簡化,因此只要突破技術,就存在銀行卡被復制、資金被盜刷的可能。
記者調查發現,市場及網絡甚至專門出售“銀行卡復制器”。銷售人員柯先生介紹復制銀行卡的兩種方法:一是將其安裝在POS機上,當消費者用銀行卡消費時,記錄下消費者的信息;二是將其安裝在自動取款機上,當消費者使用該機器時,記錄下消費者的信息。這些信息通過電腦讀取后,再復制到一張空白銀行卡上,就成為“克隆版”銀行卡。“每個‘銀行卡復制器’的價格為1萬元左右。”
要錢:銀行拒不賠付
銀行卡里的錢被盜刷后,急于用錢的董歷麗立即聘請律師,向銀行索賠,并認為自己已盡到對銀行卡和密碼的保管義務,存款被盜刷的原因是銀行安全防護系統不嚴密,銀行應當進行賠付。
1月31日,董歷麗跟隨律師來到這家銀行。“支行負責人見到我后,對我很客氣,說會將此事向上面匯報。等上面回復后,再進行賠付。可是等了幾天還是沒有結果。”
2月6日,董歷麗再次來到這家銀行,但這次支行負責人的態度卻發生了180度的大轉彎:銀行沒有任何過錯,你可以去法院起訴。如果法院判定我們該賠付,我們再賠付。
董歷麗隨即向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銀行返還卡里被盜刷存款并支付利息。法院擬定開庭時間為4月26日,但該日她到法院后被告知:因為銀行要去澳門取證,開庭延期。
6月25日,法院再次開庭審理。法庭認定董歷麗持有的是真卡,且其本人從未去過澳門,澳門刷卡時使用的是偽卡;認定銀行未能提供董歷麗存在過錯的證據,也未能提供澳門刷卡時的簽名。但截至目前,法院仍未對此案件進行宣判。
其實,董歷麗的遭遇并不是孤例。記者通過“銀行卡盜刷維權聯盟”獲悉,僅該聯盟中就有10余名儲戶的銀行卡被盜刷,受害者被盜金額從數千元到數十萬元不等。該聯盟負責人告訴記者,各地普遍存在銀行卡盜刷維權難問題。
質疑:錢存銀行不安全?
“我的錢存在銀行,卡未離身,錢卻沒了,我現在急著用錢,銀行對我不予賠付,法院又遲遲不宣判結果,我的損失誰來承擔?以后誰還敢把錢存在銀行?銀行稱自己無過錯,難道是我的過錯?”董歷麗質疑道。
針對董歷麗的質疑,這家銀行行長說,此事已經交由分行來進行處理,自己對相關情況不太清楚。
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教授陳鵬飛稱,儲戶和銀行之間的儲蓄存款關系是一種合同關系,銀行負有保管儲戶銀行存款及個人信息的義務。儲戶使用銀行卡期間不存在遺失或保管不當的過錯,銀行方面應當及時賠付儲戶的損失,銀行可在案件偵破后向盜刷銀行卡的行為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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