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關于調整存貸款利率浮動區間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和調整存貸款利率浮動區間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國家開發銀行,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2年6月8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同時調整存貸款利率浮動區間。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金融機構存、貸款基準利率
(一)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基準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棋率由現行的3.5%下調至3. 25%,下調O. 25個百分點;其他各檔次存款利率相應調整。
(二〉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其中,一年期貨款利率由現行的6.56%下調至6.31%,下調0.25個百分點;其他各檔次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三)下調個人住房公款金貸款利率。其中,五年期以下出現行的4.45%下調至4.2%,下調O.25個百分點;五年期以上由現行的4.9下調至4.7,下調O.2個百分點。
(四)下調民族貿易和民族用品生產貸款利率,由現行的3.68%下調至3.43%,下調0.25個百分點。
二、調整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浮動區間
(一〉允許金融機構存款利率上浮,存款科率浮動區間由基準朝率的( 0,1]倍調整為(0,1.1]倍。以一年期存款利率為例,存款基準利率資整后,金融機構可在0-3.575%的區間內自主確定一年期存款利率。
(二)放寬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浮動區間,貸款利率下限由基準利率的O.9倍調整為O.8倍。個人住身貸款利率浮動區間的下限仍為基準利率的O.7倍。
三、金融機構要積極適應存貸款利率浮動區間的調整,強化財務硬約束和利率風險管理,完善定價機制建設,提高差異化服務水平,用好浮動定價權限,做好對客戶的宣傳解釋工作,尊重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合理確定存貸款利率,自覺維護良好的競爭秩序。存款方面,要特別注重統籌資產負債經營策略,加強主動負債管理,強化成本約束;貸款方面,要科學評估貸款風險,穩妥處理合同關系。要制定和完善貫徹利率政策的實施辦法,確保內部管理措施的有效落實。相關制度辦法要及時報人民銀行備案。
四、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要將本通知立即轉發至轄內城市(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鄉信用社、開辦人民幣存、貸款業務的外資銀行等金融機構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并督促按時執行。要加強對轄內金融機構利率政策執行情況的監測和指導,做好對利率競爭秩序的規范和引導;在繼續做好存貸款利率監測報備工作的同時,建立存款浮動情況的監測制度,全面掌握轄內金融機構利率政策執行情況;要做好對轄內社會各界關于利率政策的宣傳、解釋和培訓工作,確保基準利率及利率浮動區間調整工作的平穩實施。
五、國家開發銀行、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要將本通知立即轉發至各分支機構(發起人銀行業金融機構還要將本通知立即轉發至參與設立的村鎮銀行),保證此次利率調整工作按時完成。
六、對利率調整后各方面的反應及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處理并上報人民銀行總行。(傳真010 -66012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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