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提高撥備標準 眾銀行或存數百億缺口
日前財政部下發了《金融企業準備金計提管理辦法》,從今年7月1日起,將各金融機構一般準備余額提高至風險資產期末余額的1.5%,以前比例僅為1%。對非信貸資產未實施風險分類的,則要求按非信貸資產余額的1%-1.5%計提一般準備。
一業內人士認為,增加撥備后,會增強銀行抵御未來不良資產風險的能力,緩釋地方融資平臺貸款壓力。同時,一定程度上會影響股東分紅,但不會影響銀行的利潤。
中信證券根據11家上市銀行的年報,信貸類資產對應的潛在風險估計值靜態測算,中信、深發展等銀行存在共計60億元的存量撥備缺口。如需對非信貸資產余額計提最高1.5%的一般準備,11家銀行的缺口規模約749億元。
不過,壓力可以逐步釋放。《辦法》規定,金融企業一般準備余額占風險資產期末余額的比例,難以一次性達到1.5%的,可以分年到位,原則上不得超過5年。
增提撥備可能影響分紅
《辦法》解釋,準備金(撥備)包括資產減值準備和一般準備。前者指金融機構對其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低于賬面價值部分計提的,計入金融企業成本的,用于彌補資產損失的準備金。由此來看,此科目與銀行利潤掛鉤,多提準備金即會減少銀行利潤。
與舊規不同,財政部新規引入了全新的“潛在風險估計值”來界定和規范一般準備計提。金融企業計算風險資產的潛在風險估計值后,扣減已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從凈利潤中計提的、用于部分彌補尚未識別的可能性損失的準備金即為一般準備。
潛在風險估計值涉及到標準風險系數,新老規定對此的要求部分發生了變化。新規中,標準風險系數被暫定為:正常類1.5%,關注類3%,次級類30%,可疑類60%,損失類100%,以往次級類、可疑類為25%、50%。
“這會影響到一般準備的提取數額,銀行所有者權益結構會發生變化,投資者獲得的分紅或會減少。”國海證券銀行業分析師寧宇表示。一般準備僅涉及利潤分配,而非稅前撥備計提,因此不會對凈利潤產生影響。按規定,準備金計提不足的,原則上不得進行稅后利潤分配。
東方證券分析師金麟測算,2011年末,12家已發布年報的上市銀行一般準備占風險資產的比例都不到1.5%,普遍在1%-1.38%之間。而財政部此次將此比例提高到了1.5%。
對此,中信證券對各行信貸類資產對應的潛在風險估計值靜態測算,中信、深發展等銀行存在一定的撥備缺口,共計近60億元。這還不含非信貸類資產的潛在風險估值。
《辦法》要求,金融企業對非信貸資產未實施風險分類的,可按非信貸資產余額的1%-1.5%計提一般準備。
中信證券假設,銀行都需對非信貸資產余額計提1%-1.5%的一般準備,如計提1%,11家銀行均不存在缺口;若按1.5%提,多數銀行多數不足,缺口規模749億元。
撥備計提動態化
財政部新規對各風險分類的要求尚未明晰。業界預期,隨后銀監會可能出臺細則解釋各風險分類,使得一般準備提取原則更加規范。
一位資深銀行人士指出,目前各上市銀行的報表只公布了信貸類的風險資產和全部風險資產總量,并未披露表外風險資產數額。但在潛在風險估計值的計算公式中,不僅涉及信貸類,也涉及到非信貸資產的正常、關注、次級等各類風險資產。外界尚無從知曉此類風險。
本報記者多方獲悉,多家銀行為了逃避監管部門信貸規模和存貸比管控,采取表外理財產品、票據信托、同業代付、信托受益權等多種渠道做大非信貸資產,部分并未被納入風險資產管理,不提或少提了撥備。
“財政部此次規定也并沒有要求必須對非信貸資產計提撥備,可以提也可以不提,各家銀行根據各自的風險偏好來定。”某股份行計財部負責人稱。
但是,銀行人士也坦承,新規對銀行的撥備要求“動態化”了,給銀行造成的壓力更大。監管層以150%的撥備覆蓋率和2.5%的撥貸比要求商業銀行,比較靜態,如果不能隨時增加監管指標,對銀行就缺乏有效約束。
金麟表示,若銀行不良貸款余額顯著上升,可能導致潛在風險估計值明顯擴大,從而造成“潛在風險估計值與減產減值準備的差額”顯著大于已經計提的一般準備,這將逼迫銀行足額計提,以覆蓋未來的風險。(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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