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局:貨物貿易外匯管理行政許可項目大幅減少
為支持外貿穩定增長,國家外匯管理局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于8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實施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外匯局昨日表示,改革實施一個月來,已經初見成效。在推進改革過程中,貨物貿易外匯管理相關行政許可項目由過去的19小項簡化為4小項,共廢止了116件與貿易外匯管理有關的規范性文件 .
外匯局稱,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實施一個月來,銀行貿易收付匯效率顯著提高,銀行柜臺辦理收結匯業務由平均每單26分鐘縮短為9分鐘,售付匯業務由平均每單23分鐘縮短為6分鐘。企業對外貿易收付匯時間明顯縮短,往返外匯局、銀行之間的“腳底成本”大為減少,投入貿易收支業務的人力資源減少了1/3,平均每家企業每年因此節省的工資費用可達7萬余元,東部發達地區大型企業甚至可節省20多萬元,降低了企業進出口經營成本,有利于提升外貿競爭力。
另外,改革后,占全部企業95%以上的守法合規企業充分享受到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政策便利;外匯局借助信息化手段,篩選存在異常的企業,通過動態監測、現場核查、分類管理,對少部分存在可疑或違規行為的企業進行嚴格監管,實施精準打擊。截至今年8月末,全國超過1500家“空殼企業”被注銷名錄,銀行不再為其辦理貿易收付匯;近700家存在異常情況或涉嫌逃套匯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的貿易外匯收支業務受到了不同程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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