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新規 降低期貨營業部準入門檻
昨日,中國證監會發布新規,將期貨公司在全國范圍內設立營業部的準入門檻進一步降低,簡化審核程序,并將擬設營業部開業前的驗收檢查改為開業后的備案管理。
據了解,根據此前規定,只有分類評級在B類B級以上的期貨公司才能在全國范圍內設立營業部。根據證監會昨日公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期貨營業部設立有關問題的規定》(證監會公告[2013]11號,以下簡稱《規定》),《規定》降低了營業部準入門檻,放寬營業部設立與分類評價結果掛鉤的條件。此次調整后,最近一次分類評級在C類C級以上期貨公司均可在全國范圍內申請設立營業部。
與此同時,《規定》簡化了營業部設立的審核程序,減少審核中的征求意見環節,擬設營業部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在審核過程中,只需向期貨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征求意見即可,無需再向其他已設營業部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征求意見,大大簡化了審核程序,提高了審核效率。
此外,《規定》將擬設營業部開業前的驗收檢查改為開業后的備案管理。根據此前規定,擬設營業部完成開業準備,須經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驗收檢查合格后才能開業,此次調整后,期貨公司無需再向監管部門申請驗收檢查,可以直接辦理開業手續,并在開業后5個工作日內按要求向監管部門備案。
根據《規定》,期貨公司申請設立營業部,應當具備未因涉嫌違法違規經營正在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正在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限期整改或采取《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二款所規定的監管措施,最近1年未因違法違規經營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申請日前3個月及申請審核期間風險監管指標持續符合規定的標準,模擬計算新設營業部后的風險監管指標符合規定的標準;符合有關客戶資產保護和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的規定,申請日前3個月及申請審核期間,期貨公司未因自身原因發生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的重大預警或者其他嚴重影響期貨保證金安全的情形;最近一次期貨公司分類監管評級不低于C類C級;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制度符合有關規定并有效執行;擬任營業部負責人具備任職資格條件,擬任用業務崗位工作人員具備期貨從業人員資格;擬設營業部的業務崗位職責明確、分工合理,與營業部的經營計劃相適應;擬設營業部的營業場所和設施符合期貨業務需要;符合反洗錢相關規定等條件以及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證監會今后將重點抓好營業部的日常監管,不斷強化對營業部經營行為合規性的監督檢查。對于欺詐客戶等違法違規行為,監管部門將堅持“零容忍”的監管底線,加大執法打擊和處罰問責力度,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記者 馬婧妤 郭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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