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商所開出今年第一張自律監管罰單
記者昨日從鄭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簡稱“鄭商所”)獲悉,鄭商所根據有關規則規定,對棉花301合約存在違規交易的5個客戶給予暫停棉花期貨開倉交易6個月的處罰。這是鄭商所今年開出的第一張自律監管罰單。
鄭商所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對棉花301合約違規客戶進行處罰是根據《鄭州商品交易所違規處理辦法》第二十八條和《關于<鄭州商品交易所異常交易行為監管工作指引(試行)>有關實際控制關系賬戶認定標準及報備制度的通知》第二條的有關規定作出的。今后,鄭商所將繼續堅持放松管制和加強監管緊密結合的工作思路,不斷完善規則體系,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發揮期貨市場的功能。同時,鄭商所也將一如既往地堅持“三公”原則,切實履行一線監管職責,完善監管手段,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促進期貨市場規范發展。(胡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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