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期市創新彰顯“中國定價權”
新《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日前實施,通過完善監管、放松管制,為期貨市場進一步創新、發展預留了空間,這意味著期貨行業創新即將迎來高峰期。中國證券報認為,在20多年規范、發展基礎上,我國期貨市場已從“量的擴張”步入“質的提升”關鍵時期,當下應借著《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東風,從品種、業務和制度等多層次推進行業創新,加大對外開放深度和廣度,提升相關品種定價權的“中國力量”。
我國期貨市場起步較晚,但發展迅猛。經過二十多年發展,從無到有、從小市場到大市場、從產品單一到結構日益完善,期貨市場經濟地位和影響明顯提升,具備進一步創新發展的基礎和實力。首先,期貨市場結構更加完善,布局更加合理。其次,期貨品種體系更加完備。目前,期貨市場共有30多個期貨品種、250多個合約掛牌交易。除個別品種外,國際上主要大宗商品期貨品種均已在我國開展期貨交易。第三,商品期貨交易量連續多年全球第一。2011年市場交易總規模(單邊計算)達137.5萬億元,是1993年的240多倍,接近GDP的3倍。更重要的是,期貨市場風控體系日漸完備,防范和化解風險能力明顯增強。
當然,與國外成熟期貨市場相比,我國期貨市場功能的發揮仍不夠充分,不少品種在國際市場上沒有定價話語權,難以滿足市場日益增加的風險管理需求和國民經濟快速發展的需要。
與海外同行相比,我國期貨公司普遍業務單一,創新能力不足。在廣度上,國外大型綜合性期貨公司實質上是全能型金融服務公司,開展全方位業務,走規模化之路,傳統期貨經紀業務所占比重較小,資產管理業務、期貨基金、投資咨詢等金融服務占主導地位;在深度上,有些國外大型期貨公司憑借著自身特殊優勢,走專業化經營之路,核心競爭力強,品牌優勢明顯。我國期貨公司在廣度和深度上,都差距甚遠。
在國內,與其他兄弟金融行業相比,期貨公司規模普遍較小,全行業160家期貨公司還沒有一家真正的上市公司。不僅與銀行難以比肩,就是與證券公司相比,期貨公司也屬于“小個子”。(下轉A02版)
(上接A01版)中國證券報認為,我國期貨市場對內整合、對外開放程度將不斷加深,我國在全球商品定價、采購方面將面臨更加激烈的定價權爭奪。我國期貨市場亟待從制度建設、市場監管、品種創新、對外開放和擴大機構投資者等方面加速創新步伐。
一是加快制度創新,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加大期貨市場對外開放力度,增強我國期貨市場在世界市場的定價權和發言權。期貨市場對外開放程度需要加快,除增強我國在國際大宗商品市場上的定價能力外,還可強化規則制定權,即制定并不斷調整符合我國實體經濟需要的大宗商品交割標準、交易結算和風險管理規則,以形成“中國標準”,這是服務實體經濟的實實在在的體現。
二是加快新品種開發和品種創新。一方面,繼續推出一些與實體經濟密切相關、國民經濟發展急需的期貨產品和以服務“三農”為導向的農產品期貨,如雞蛋、木材纖維板和土豆期貨等;另一方面,加快推進原油、鐵礦石期貨等戰略性品種準備工作。更重要的是,在商品期貨外,著力推進金融期貨建設,加快推出國債期貨等金融期貨新品種,加強商品期貨期權、商品指數等衍生品創新研究工作。
三是加快期貨公司業務創新。期貨公司應抓住諸多創新業務接踵而至的難得機遇,實現業務轉型。傳統上的期貨業務有很強的“同質性”,過去很多時候期貨公司競爭就是拼手續費,期貨公司很難做強做大。加快期貨公司業務創新,有助于加深期貨投資專業化,改變期貨公司單一盈利模式,對于行業轉型發展會起到決定性作用。
必須牢記的是,在加快各項創新同時,風險控制不能絲毫松懈。風險控制是金融服務行業永恒的主題,隨著我國期貨市場對外開放程度加深,風控體系應因時因勢完善,切實發揮出護航市場健康發展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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