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期貨要推出 仍需完善政策法規
“原油期貨涉及的部門太多了。對外開放,法規、政策的調整,現貨市場的完善等都需要做”,近日,接近中國證監會的人士對本網記者稱,現在原油期貨的合約設計草案已公布,但那只是用于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在原油期貨正式推出前,政策、法規仍需要進一步完善。
近日,中國證監會主席助理姜洋在國際證監會組織年會上表示,證監會正在與央行、財政部、商務部等部委密切配合,抓緊推進原油期貨的各項準備工作。有關方面引述其講話稱,目前原油期貨籌備工作已經取得實質性進展,建國際平臺、離岸交易、保稅區交割等規則框架已經建立。
據記者了解,初步方案中擬定中質含硫原油作為交易基準油品,每日價格波動幅度以及最低保證金要求分別為5%和7%,合約的交割月份則延長到了1-36個月。
而在監管層的設想中,國內原油期貨要實現成功上市,還要進行相關政策、法規的修改,這些修改能夠成行的前提又是要征求各部委及潛在參與主體的建議。
此前有消息稱,中國證監會已成立了原油期貨工作小組,該小組由證監會與上海期貨交易所相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是協調各相關部委推動原油期貨重啟。據本網記者接觸到的兩位證監會人士介紹,迄今證監會確實為原油期貨的推出做了大量溝通、協調工作,但目前只能說,溝通工作還沒有完全結束。
政策、法規修訂完善之后,仍需現貨市場的進一步完善。不過也有人士建議,現貨市場的完善可以在推出原油期貨品種之后逐步進行。
對于原油期貨推出的具體時間,此前曾有6月、8月、10月等幾個版本,普遍說法是爭取今年推出。對此,證監會相關人士未正面回應,他強調說,當年股指期貨的監管部門只涉及證監會一家,股指期貨上市都那么難,“原油期貨涉及的部門太多了”。
相關人士認為,不管今年能否推出,原油期貨都將成為引入合格境外期貨投資者的典型創新產品,肩負著我國期貨市場對外開放功能。(巢新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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