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證監會近5000萬罰單 南方基金補償方案未出
南方基金公司管理的南方滬深300ETF在集中申購期因建倉失誤致使基金資產遭受嚴重損失,證監會上周末為此開出近5000萬元大罰單。南方基金回應稱,對投資者的補償方案正在研究。
據了解,南方開元300ETF合同于2013年2月18日起生效,并于2013年2月25日-2013年3月11日進 行了集中申購發售。3月初,一家持有滬深300成份股永泰能源大量股份的機構投資者提出以永泰能源股份換購南方開元300ETF。3月11日,南方基金對于已停牌的永泰能源,按照不超過近期該股票日均成交量的50%接受了該機構投資者持有的部分永泰能源股票的換購申請,換購價12.60元。
公開資料顯示,永泰能源于2013年2月19日收盤后因重大事項開始停牌,該股于4月3日復牌、大幅下跌,使該基金凈值表現偏離標的指數,引發了部分投資者的質疑與投訴。
按照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南方基金公司采取責令整改3個月等監管措施,在整改期間證監會暫停受理和審核該公司所有新產品和新業務申請。對基金經理潘海寧3年內不得擔任基金經理或實際履行上述職務的監管措施,對ETF投資總監劉治平采取出示警示函的監管措施。責成南方基金公司運用自有資金4799余萬元對相關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賠償。
南方基金新聞發言人稱,他們近期正在抓緊研究相關補償方案,用以彌補4月10日登記在冊的相關基金份額持有人在南方開元300ETF集中申購 期接收“永泰能源”換購后的損失金額,后續將在南方基金官網公布相關方案。該發言人稱,公司已對此事件進行了深刻反思,將進一步完善和優化ETF股票換購的制度流程,加強風險控制與內控管理。(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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