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專戶通道業務大干快上 監管層警示風險控制
基金專戶搶食通道業務引起了監管部門的重視。證券時報記者獲悉,近日,滬上基金公司負責專戶的高管或督察長受邀參加了當地監管部門組織的專戶業務討論會,旗下專戶部門有通道出租業務的基金公司均在邀請之列。一位參會的督察長表示,此次會議或是未來專戶通道業務加強監管的起點。
專戶通道業務引監管層關注
一家大型基金公司監察稽核部門人士透露,此次討論會的主要內容是各家基金公司匯報旗下專戶業務尤其是專戶通道業務的情況。而一家明確表示沒做專戶通道業務的基金公司就未出席該討論會。
“監管部門對目前如此多的基金公司熱衷于通道業務表示出一些擔憂,但也未明確表示此項業務是否可行,控制風險是監管部門一再強調的內容。”他透露,日后基金公司在發展專戶通道業務時首先不能過于激進,其次是一定要強調風控。
討論會上,監管部門首次提出了通道業務中,合作方的資質問題。“我們的理解是,一些基金公司為了快速起步專戶業務,在通道借用方選擇問題上可能相對激進,如果由于通道借用方資質引發的問題,基金公司最終還是要承擔責任,因此是必須強調的風險點。”前述督察長表示。
“監管部門給專戶業務松綁,本意是為給中小基金公司提供一個更大的業務平臺,如果基金公司單純將這一業務作為通道出讓,就違背了監管部門放開專戶業務的初衷,因此我們公司不考慮這種模式。”滬上一家基金公司非公募總監告訴證券時報記者。他還認為,隨著各家基金公司對通道業務的日益熱衷,監管部門遲早會對此進行治理。“具體執行時間不可預期,但我覺得這次會議可以看成是前期摸底調研。”他說。
基金公司出讓通道藏風險
事實上,有基金公司已明確將通道業務作為專戶業務發展重點。“我們的政策是,公司中層以上員工全員參與專戶業務,尋找資源發展,公司也給出了一定的激勵政策以鼓勵員工在這一業務上的拓展。”一家小型基金公司人士透露。
“為了謹慎起見,公司在出借通道的對象上首先考慮債券型產品,這種產品風險相對小,公司也容易把控。”這位小基金公司人士表示,其實,公司管理層在專戶通道業務上的態度也是進退兩難,專戶發展初期不做通道業務很難發展,太激進發展又后患無窮。
盡管通道業務看似實現了公募基金專戶和通道借用方之間的互補,但潛藏不少風險。前述基金公司非公募業務總監就表示:“基金專戶通道業務發展到現在,存在一定的混亂現象。比如,基金專戶的交易體系和人員設置,整體是以內部管理產品為導向的,當大量產品和投資指令來自公司外部后,基金原有的專戶交易和風控體系,能否從容應付風險和壓力?”
不僅如此,專戶通道業務其實是一項游離于灰色地帶的業務模式。《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對于基金公司專戶的獨立運作、交易公平、誠信合規、防止利益輸送等方面都有詳細要求,但這些要求在專戶通道業務的開展中,隨著投資和銷售主導權外移,已經很難完全由基金公司掌控。
不過,也有基金公司人士認為,對更多中小基金公司來說,從事通道業務僅是專戶發展的初期選擇,公司希望在鍛煉隊伍的同時不浪費牌照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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