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子公司疾行 股權激勵難產
基金公司成立子公司正在疾行。
11月1日《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暫行規定》(下稱《暫行規定》)實施。不足半月,工銀瑞信、嘉實、平安大華三家基金公司旗下子公司均獲批成立。
而很多基金公司也正在進行子公司的籌備和論證。
大基金公司中,易方達基金[微博]公司正積極準備子公司。據公司透露,三季度工作重心是籌備子公司,不過目前尚未正式向證監會申報子公司。而方正富邦、天弘基金等中小型基金公司也已上報了子公司的申請材料。此外,一些次新基金公司亦向記者表示,正在論證設立子公司事宜。
但在子公司備戰潮中,此前業界期盼的子公司高管持股并未實際成行。
根據《暫行規定》,基金管理公司設立子公司,允許在基金行業任職的自然人充當股東。這意味著,基金業首次放開了員工持股、股權激勵。
從已上報子公司的基金公司中可以發現,大多數為基金公司母公司全資。
而在目前準備申報子公司的基金公司中,記者多方了解到,尚未有基金公司的員工持股計劃正式獲批。
之前盛傳某基金子公司已上報了員工持股計劃。但12月5日,該基金公司人士向記者表示,公司曾準備員工持股的股權激勵方案上報,但經過和監管層溝通后,其最終修訂了上報方案,仍按基金公司母公司全資來設立子公司。
對于方案變更的具體原由,上述基金公司人士并沒透露。
對于目前鮮有基金公司獲批子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基金公司也比較困惑。
深圳一家基金公司總經理表示,雖然證監會原則上同意了員工持股。但對于國資背景的基金公司而言,國資委事實上對金融機構股權有限制,這兩項規定的沖突讓國資背景的基金公司股權激勵難以成行。
深圳一位高管則表示,正在修訂中的《基金法》草案中規定,基金公司5%以下的股權向個人開放,這部分股權才是高管們真正看重的。而之所以子公司的員工持股計劃目前尚未獲批 ,或許和《基金法》仍未出臺有關系。
而目前《基金法》已通過二審。規定基金公司 5% 以下股權轉讓可不經過監管部門批復。這也就意味著,如果股權激勵比例在5%以下,只要基金公司股東同意就行,證監會將不會有什么特別的門檻和限制。
事實上,基金公司尚未向監管部門提交關于設立子公司的申請之前,各位基金大佬并不避諱對股權激勵的期待。
國泰基金[微博]總經理金旭曾指出,在子公司的股權激勵以及激勵約束機制方面,和股東、董事會都在進行很頻密的溝通,如果有很好的股權激勵機制,將更有利于發揮專業子公司的作用。但具體員工持股方案還有待股東的確認。
南方某大型基金公司亦對記者表示,希望子公司能設立股權激勵。
不過亦有基金公司高管對記者表示,子公司員工持股并非必要。
其表示,作為高管當然想要參與子公司,但對于子公司而言,很多業務并不是一片藍海,比如一級市場已是很多機構廝殺相當激烈的紅海,所以即使參股也不見得一定盈利。
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庫三七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亦表示,高管是否持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子公司讓基金公司有了一塊新的領域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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