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社保基金累計結余3萬億元
□記者 陳瑩瑩
審計署2日發布的“2012年第34號公告:全國社會保障資金審計結果”顯示,截至2011年底,社會保險基金累計結余30303.72億元,98%存放在金融機構。其中,除中國人民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和中央財政專戶管理的71.83億元外,省本級、市本級和縣級結存分別占38.08%、35.61%和26.31%;東部、中部、西部結存分別占56.78%、21.54%和21.68%。從社會保險基金結余形態分布看,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其他形式分別占38.44%、58.01%和3.55%。
審計署社會保障審計司司長陳太輝表示,審計結果表明,我國社會保障資金規模不斷擴大,資金總體安全完整,基金運行平穩規范,有效保證了各項社會保障待遇支付。同時,由于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尚處于推進和完善過程中,社會保障工作中還存在違規運作等問題。
各項社會保障資金總體安全
審計結果表明,“十一五”以來,社會保障資金規模迅速擴大,為社會保障制度可持續發展奠定了較為堅實的物質基礎。截至2011年底,社會保險基金累計結余30303.72億元,比2005年底增長4.34倍,年均增長32.19%,98%存放在金融機構。據陳太輝介紹,此次審計的資金范圍包括社會保險基金、社會救助資金和社會福利資金三部分,共18項資金,具體包括: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9項社會保險基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醫療救助、農村醫療救助、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農村五保供養等6項社會救助資金,兒童福利、老年人福利和殘疾人福利等3項社會福利資金。
審計結果顯示,近年來各級財政不斷加大對社會保障的投入力度。包括中央轉移支付在內的地方財政性社會保障投入由2005年的3418.45億元增長到2011年的14164億元,增幅達314.34%,比同期地方財政總收入和總支出的增幅分別高67.02個百分點和46.94個百分點。18項社會保障資金支出由2005年的5278億元增至2011年的21100.17億元,增幅達299.78%。
部分地方存在違紀違規問題
陳太輝表示,從審計情況看,由于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初建,相關制度尚處于推進和完善過程中,加上配套措施不完善,基礎工作不到位,相關人員的知識和經驗不足,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導致社會保障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
根據審計結果,一些地方和單位存在違紀違規問題。例如,部分地區擴大范圍支出或違規運營社會保障資金共17.39億元,包括用于基層經辦機構等單位工作經費5.95億元,用于購建基層單位職工住房3664.80萬元,用于購買汽車等295.74萬元,委托理財5.44億元。
此外,還存在制度執行和業務管理不夠嚴格等問題。例如,部分地區資金管理不夠規范。13個省本級、96個市本級和392個縣427.37億元社會保障資金未納入財政專戶管理;7個省本級、42個市本級和326個縣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編制不規范,150家單位封閉運行的社會保險基金未納入當地社會保險基金決算;394.05億元社會保障資金存在會計記賬和核算錯誤。
陳太輝表示,從長遠看,審計署建議,妥善處理好“政府與市場、中央與地方、公平與效率、權利與義務、安全與保值、近期與長遠”的關系,進一步加強頂層設計,協同推進社會保障體制改革與財稅體制、收入分配、戶籍管理、醫療體制和事業單位等領域的改革;以消除參保對象戶籍界限、城鄉界限、單位性質界限為重點,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城鄉一體、覆蓋全民、科學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區域和城鄉協調發展,縮小不同群體的保障水平差距,推動社會保障實現人群全覆蓋,使廣大人民群眾平等共享發展成果。(陳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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