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建設費“變身”民航基金 改名學問大
據今日出版的《城市導報》報道,財政部4月17日發布通知,對旅客和航空公司征收民航發展基金,同時廢止原機場建設費以及對航空公司征收的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通知稱,民航發展基金按照國內航班每人次50元、國際航班每人次90元的標準繳納。
國際航線多支出20元
三類人免征
對于普通旅客而言,由于廢除的機場建設費與新征的民航發展基金都是每人次50元,因此實際支出沒有變化。但國際航線方面,由于機場建設費為每人次70元,而民航發展基金為每人次90元(含旅游發展基金20元),實際支出增加了20元。
據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航空旅客可以免征民航發展基金:持外交護照乘坐國際及地區航班出境的旅客;年齡在12周歲以下(含)的乘機兒童;乘坐國內支線航班的旅客。
以“發展”替換了“建設”學問大
民航局有關領導介紹,新基金在名稱上以“發展”替換了“建設”,這一改變更加適應了民航政府職能轉變和新形勢下行業發展的需要,表明未來基金將重點用于促進行業發展方式轉變和調整產業經濟結構,提升發展質量。
“十一五”時期,民航發展基金主要用于民航基礎設施建設、民航安全管理和推動民航普遍服務等方面,對完善我國民航基礎設施,推動行業安全、持續、均衡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根據預測,"十二五"時期民航全行業投資規模將超過1.5萬億元,其中基本建設投資將達到4250億元。與此同時,通用航空、國際運輸、航空貨運、科技創新和新技術應用、安全能力建設等薄弱環節也亟需政府扶持。民航發展基金將成為主要的資金來源,發揮更大作用。
附:機場建設費變遷:
2002年國務院文件規定,征收機場建設費政策將于2005年年底執行到期,后來又執行期延至2006年年底。
2007年10月9日,民航總局官網公布機場建設費繼續征收到2010年。
2010年年底,財政部發布通知,從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繼續征收機場管理建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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