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購物游悄然回歸? 旅游不購物導游被投訴
香港是購物天堂。
距《旅游法》于去年10月1日實施至今已有半年,零負團費、強制購物等曾經常見的“旅游陷阱”一度銷聲匿跡。但近幾月,東莞旅游市場上,各大旅行社又開始逐漸推行涵蓋購物點的旅游團。根據《旅游法》的解讀,旅行社可在游客知情和自愿的情況下簽訂協議書安排購物點,但不能強制購物。
“購物游”卷土重來?
自今年春節過后,不少市民發現多家旅行社都悄悄重新打出了“購物團”,市民不由得疑惑,這不是不合規定的嗎?
事實上,國家旅游局在解讀《旅游法》細則時明確表示,旅行社在組織旅游活動的過程中,可以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但應當遵守以下三個原則:誠實信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并且要與游客簽訂協議書。另外,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不得通過指定具體購物場所獲取回扣,不得誘騙游客進行消費。
中國國旅(東莞)旅行社副總經理梁志彬表示,包括該旅行社在內,現在東莞確實不少旅行社已經開始做包含購物點的旅游團了。“比如北京的線路,其中含購物點的團會比純玩團便宜200元~300元,大部分散客仍然會選擇純玩團,團體游往往會選擇更實惠的前者。”
除了中國國旅,根據記者走訪,東莞青旅、東莞國旅等多家東莞知名旅行社業已開展相關業務。而東莞康輝旅行社副總經理袁福軍則表示,該社目前基本沒有“購物游”:“除了境外游免不了購物的部分,其他線路我們還是只推純玩團。”
旅游不購物導游被投訴
零負團費、強制購物是《旅游法》關注的重點之一。梁志彬和記者詳細梳理了在《旅游法》實施后市場的變化。梁志彬表示,在《旅游法》實施的前三個月,各大旅行社嚴格按照新法規定,無論境內游還是境外游均為純玩團,不帶游客前往任何購物點,“購物游”基本銷聲匿跡。
然而,隨著強制購物等惡劣現象的消失,關于導游的“投訴”卻增加了。東莞中旅策劃部經理尹寶烽告訴記者,在《旅游法》剛實施的那段時間,由于擔心違規,即使有游客向導游詢問有什么特產、哪里可以購買,導游也一律不予回答。“結果旅游歸來,游客投訴導游,說不帶他們購物。”導游也哭笑不得。
他表示,像香港、迪拜等地,不少游客就是沖著購物去的。由于顧慮法規,導游只好采取折中辦法——向游客推薦當地一些較大的商場,讓游客自行前往。
然而在更多的境外游中,不通當地語言的游客,即使擁有充足的自由時間,也很難找到合適的地方購買自己想要的紀念品和土特產。“但是因為不購物投訴導游的現象還是不斷發生”,旅行社也十分無奈。
以游客知情同意為前提
在《旅游法》解讀之后,數家旅行社漸漸開始試水涵蓋購物點的旅游團,以游客知情且同意為前提,在出行前簽訂符合《旅游法》規定的行程協議。“如果購物出現問題,旅行社全款賠償游客,然后再去找當地售出的商場退貨。”
“嚴格來說,這也不能算‘購物游’,而是一種旅游前的‘購物協議’。”梁志彬表示,在旅游之前,旅行社會先和游客簽好協議,注明此行會參觀哪幾個購物點,這些購物點主要選擇的也是當地知名的大商場和特色商鋪,“最重要的是,一切都要在游客知情同意的前提下”。
“購物是旅游的一大重要部分,沒必要談‘購’色變,完全禁止”,尹寶烽認為,現在《旅游法》才施行了半年,未來還有很大空間可以進行調整,如何規范旅游中的購物行為,讓游客能夠放心購物,在未來,還待《旅游法》能夠出臺更細的規定,他對于《旅游法》依然充滿了信心。(記者李雨白 圖/記者石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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