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通申通快遞單網上公然叫賣 個人隱私值4角錢
日前,南方日報接到市民孟先生報料稱,其在委托快遞公司收發貨物后發現,包括個人姓名、聯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遭泄露。記者隨即進行了調查。
記者經多方調查后發現,因淘寶賣家刷信用而催生的快遞單買賣,已形成完整的市場及上下游利益鏈,圓通、申通、韻達等多家快遞公司的快遞單在網上被公然叫賣,價錢低至0.4元至2元不等。記者近日更是通過網絡購得多張圓通快遞單,經聯系收件人何先生、宗先生等確認后發現快遞單各項信息完整無誤。
游走在買賣快遞單利益鏈周邊的,則是一些更具有社會危害性的犯罪分子,家住深圳羅湖的虞峰(化名)就不幸成為其中一名受害者。今年3月份,朋友給虞峰寄來了7部價值總計8400元的聯想手機,但手機并未到手,就被一名自稱“虞峰”的男士領走。5月份,冒充虞峰領走手機的犯罪嫌疑人范某在龍崗區雙龍地鐵站附近被警方抓獲。近日,羅湖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批準逮捕了范某。
何先生在接受南方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發現自己的快遞單被出售,心里受不了,有被人出賣的感覺。販賣信息的人實在是太可惡。”
記者調查誰在賣?
不少網站明碼標價圓通、申通、韻達等多家公司快遞單
犯罪分子真的能夠如此輕而易舉就購買到公民的快遞單信息?所購買的快遞單信息詳細到何種程度?快遞單信息為何在網上公然叫賣?這個市場到底呈現怎樣的生態?近日,本報記者對此進行了暗訪。
記者首先通過網絡搜索發現了“淘單114”、“單號吧”等公然叫賣快遞單的網站。網站的介紹顯示,這些網站擁有圓通、申通、國通、韻達等多家快遞公司的快遞單可供選擇。記者嘗試在“淘單114”支付1元購買1張快遞單,支付寶轉賬成功后,該網站提供了一宗在7月21日發貨的單號為KA13xxxxxxxxx的EMS經濟快遞,但記者并未在中國郵政網站查詢到該快遞物流信息。
隨后,記者聯系單號吧客服嘗試購買快遞單,但被告知,需注冊并成為充值用戶,最低充值額度為50元。記者提出先購買幾張快遞單試驗真假遭客服拒絕。該客服人員表示,該網站出售的所有圓通、申通快遞單均為真實快遞單。
幾經輾轉,記者終于聯系上一位QQ名為“出賣快遞單號”的賣家。該賣家隨即以1元每單的價格,向記者售賣了5張由深圳發出的圓通快遞單信息。該信息除告知快遞單號外,還詳細列出了每位收貨人的姓名、手機及住所。記者發現,5位收貨人分別來自山東、湖南、福建、上海等省市。
怎么賣?
價格低至0.4元1單 交易量動輒數千上萬條
記者隨即致電收貨人發現,快遞單信息所在各項內容完全屬實,而收貨人也向記者證實,當日有深圳發出的快件寄給自己。來自上海的何先生直言,知道自己的信息被出賣后很不開心,心里受不了,“有被人出賣的感覺,販賣信息的人實在是太可惡?!?/font>
何先生還表示,很擔心自己的信息被用于做推廣、刷信用,而如果購買者抱有其它目的,則防不勝防,但何先生無奈地表示,因為沒有辦法確認到底是誰販賣了自己的個人信息,也沒有辦法進行追蹤,“作為個人,想要維權會很難?!?/font>
記者多方了解到的信息則顯示,快遞單買賣的市場極為龐大,動輒數千、數萬的交易量,前述賣家就給記者出具了一份買賣信息價目表,價目表顯示,其手頭掌握的貨源量高達數萬。另外,售賣的信息不僅可以精確至收貨地點、收貨人,也可指定收貨地點,顯示完整的發貨人、發貨地點信息,行內將此稱為“單向指定”,如果需要“雙向指定”,即發、收貨人全部信息,加倍收費。綜合各項數據顯示,快遞單價格大致在每單1元左右,“單向指定”最低可低至0.4元每單,“雙向指定”最低則可低至1元每單。
誰在買?
多為淘寶店主買來刷信用
那緣何會催生如此巨大的快遞單買賣市場?多方證據顯示,快遞單買方多為淘寶賣家。前述快遞單賣家就告訴記者,其出賣的快遞單多用于淘寶刷信用。為此,他還總結了一套刷信用的竅門,并一一告知記者。
據其介紹,因為淘寶對假物流信息的監管,快遞單必須是未經快遞公司掃描,并包含有完整物流信息,“那些網上快遞號自動生成器是沒用的。掃描了也用不了。圓通是18點前掃描,你必須在這個時間點前刷。”
隨后,記者進入了一淘寶賣家互刷信用的QQ交流群內。群內多位賣家也向記者證實,可以使用快遞單“刷信用”,也有不少快遞單賣家在群內推銷快遞單號,大多為圓通、申通快遞單。
調查顯示,淘寶近期加強了對店主的相關監管。通過購買快遞單成功進行造假行為的一個關鍵是,必須趕在快遞公司當日掃描快遞單前購得快遞單并完成整個造假行為。這也使得快件一旦進入程序,快遞單信息就立即被下游賣家所掌握,并以最快的速度售賣,這也為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埋下了諸多隱患。
在此過程中,除發貨人之外,僅有快遞員或快遞公司其它工作人員有機會能夠接觸到該快件。何先生即向記者表示,如果不是其購買商品的賣家出賣其信息,就一定是快遞公司所為。
如此大規模的快遞單買賣是否構成違法?記者日前就此采訪了曾處理過個人信息販賣案件的寶安區人民檢察院公訴一科檢察官張連剛。張連剛表示,按照法律規定,非法提供和獲取個人信息,達到情節嚴重,就可能觸犯刑法,應追求刑事責任。但具體能否入罪,則仍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快遞單記載了聯系電話、住址、姓名等公民個人信息,和身份證號、住址、通話記錄等其它信息,實質是一樣的?!?/font>
張連剛告訴記者,從理論上來說,非法獲取、提供個人信息,不僅可以構成個人犯罪,也可構成單位犯罪,“雖然目前實踐中還沒碰到,但按照《刑法》第253條規定,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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