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地商業地產遭業主集體投訴:面積比合同少40%
規模迅速擴張的綠地終于邁出上市的第一步。然而,在這場跑馬圈地后,綠地項目與業主之間的矛盾被頻頻曝光,其位于上海長興島的項目就是一例。
根據資料,這次綠地遭受業主投訴的項目是綠地長興壹街區商鋪項目,位于長興島中部,投資規模約20億元,是綠地集團配套長興島保障房項目,由綠地長興置業有限公司負責,符合公司“做政府想做的事,做市場需要的事”的一貫定位。
然而,就是這項曾被投資者寄予厚望的項目,近日卻遭到業主集體投訴,記者在走訪中發現該項目的存在幾處“硬傷”。一位女業主告訴記者,造成如今這局面,與綠地集團這幾年下放權力給地方公司不無關系。
商鋪項目涉嫌違規操作
對當初購買商鋪的業主而言,此項目因存在兩處問題而不能交付使用。
首先是實用面積的偷梁換柱。長興壹街區商鋪主體結構是地上二層,地下一層,但據了解,一些投資者購買的地上一層的門面房,但到交房時拿到房的建筑面積和套內面積比合同足足少了近40%。前述業主向記者表示,開發商說少了的面積就是地下室的面積。
然而,從理財周報記者拿到的合同書中,并無寫明地下室面積計入房屋面積。實際上開發商與業主簽訂合同時,打了個擦邊球。由于業務當初購買時所需的是一層門面房,但交付時該層與地下室捆綁在一起,因此造成業主的需求不能得到滿足。
“首先合同上沒寫地下室,為什么將地下室算進房屋面積里?”一位男業主憤憤不平地向記者表示。
更為糟糕的是,既然地下室被計入面積,那就要滿足商鋪的基本條件,如下水道、消防等基礎設施。而實際上,記者親身探訪時,發現多數商鋪的地下室并無相關設施,有些甚至出現積水的情況,前述男業主告訴記者,向開發商反映后,已經派人抽干了積水,但并無后續補救措施,深深的水漬印如同刺在墻上。
“沒有下水道,一到下雨時,就會產生大量積水,這種地下室的使用功能就談不上,”前述女業主表示,“再來又沒消防通道,這里很多商鋪未來都打算用作餐飲場所,地下室沒有消防安全通道,讓我們怎么敢做餐飲,如發生火災怎么辦?消防部門的許可肯定是批不出來的。”
理財周報記者向一位綠地人士求證,該人士稱,長興商鋪項目的地下室都有消防管,肯定不存在違規,全部竣工驗收后產證都齊全。
不過,在記者的實地走訪中,發現僅有幾個商鋪擁有下水道和消防等安全設施,多數商鋪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
另一個涉嫌不合規之處,是合同條款中開發商與業主權益的不對等。
根據雙方的合同,約定購房者違約金賠償率是萬分之三,而對開發商違約金賠償率則是萬分之零點六,如此一來,開發商違約風險被降到了最低,但投資者的風險則被放大。實際上,從開發商交房的時間點看,已經比合同晚了約半年。
合同上約定首批主交房時間為2011年11月25日、2011年12月25日(約定“除有不可抗力著可延遲交房外”),但正式交房卻是在去年4月25日。對于晚交房理由和業主所受到的損失,開發商按萬分之零點六計算賠償金、每個月僅千余元打發我們這批業主,在“大產證還未辦出情況下交房、不得收取其他費用”的國家規定之下,業主的賠償金被扣除物業費、垃圾費等費用,實際只有一千多元。
對此,許多業主告訴記者,由于開發商目前還未給其店鋪的房產證,因此商鋪的開業遙遙無期,許多業主放出賣房或借貸買下商鋪,看重的是綠地品牌,但現在商鋪不能經營沒有收入,僅有每月到手的千余元賠償金,讓一些投資者入不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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