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通韻達航空貨運代理資質被撤銷 貨運成本承壓
凸顯快遞業狂飆下管理亂象
一票貨物帶來四張罰單,而受罰者囊括了“四通一達”傳統民營快遞巨頭中的兩家。繼韻達貨運等三家公司被注銷二類航空貨運代理資質后,上海圓通速遞有限公司(下稱“圓通速遞”)因違規而收到中國航空運輸協會(下稱“中航協”)的罰單。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昨天從中航協獲悉,在對10月22日晚南航CZ6524航班在大連機場落地后發生的貨物燃燒事件的進一步調查中發現,圓通速遞因未對其托運的貨物按照操作規程驗貨、分類,導致謊報為普通貨物的危險品交運航空公司,決定注銷其二類航空貨運代理資質。
“當時正處于‘雙11’到來前夕,包裹量開始激增,導致一線的業務員和安檢環節都有所忽視。”關于“品名不符”的原因,圓通速遞一位管理層昨天向本報記者如是解釋。
近半個月中航協連開四張罰單,背后則是快遞行業爆發式增長下的粗放管理亂象。“最近幾年,包括‘四通一達’在內的快遞企業,業務量幾乎都在以每年翻番的速度增長,而高速增長下更多的是疲于應付,對管理和安全的相關投入并不夠。”一位快遞行業內人士向本報稱。
沖動懲罰
10月22日,南航CZ6524航班在大連落地后發生貨物燃燒,經大連機場公安分局的調查認定,貨物起火源于包裹內耐風火柴自燃。
根據民航運輸相關規定,火柴屬于禁運危險品,原本無法登上民航飛機,而記者獲得的中航協對該事件的調查報告顯示,此貨物的托運人為上海啟昊貨運代理有限公司(下稱“啟昊”),貨物品名為“軸承、標書、紙編”,并沒有標明有火柴。
這一票貨物是由韻達貨運攬收,后交由上海匯行國際物流有限公司(下稱“匯行”)、啟昊兩家公司層層代理后才交付南航承運的。由于三家公司均未檢查出禁運品火柴,因此均被中航協注銷了二類航空貨運代理資質。
對圓通速遞的處罰,則是中航協經過進一步調查作出的決定。調查顯示,在同一航班上,還有兩宗物品的實際托運人為圓通速遞,貨物品名分別為鋰離子電池1塊和手機含鋰電池1個,但圓通速遞在向南航交運貨物前,并未對貨物進行核實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正確分類,也未按照規定在運輸文件中附隨檢測報告。
上述管理層介紹,目前圓通的主要轉運中心和樞紐都設有安檢設備,不過各地加盟公司對貨物的識別還主要依靠肉眼,而即使上海公司有三臺安檢設備,但一到遞送旺季業務量激增業務員疏忽,還是沒能防止隱患的發生。
據記者了解,在“雙11”期間,圓通速遞的包裹量最高峰達到每天700萬件,去年同期還只有320萬件左右,而今年全年,圓通速遞的包裹量也翻了一番,預計突破10億件。
同時,該管理層還告訴本報,目前公司內部已經對相關業務員、安檢人員進行了處罰,下一步還將在各分公司配備安檢設備和安檢人員,以防隱患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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