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鳩江區騙取批地500畝 部分涉案官員已升遷
7月16日,國土資源部公開了4起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的查處結果。其中,安徽蕪湖市鳩江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為園區企業違法騙取批地477.46畝被第一個“點名”。
事發后,蕪湖市紀檢監察機關分別給予涉案官員行政記大過、行政警告等處分。不過記者發現,曾遭受處分的官員多已調任新職,其中兩人更擔任了部門“一把手”。
國土資源公布的消息顯示,2007年12月至2009年9月,鳩江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鳩江區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先后與鳩江區富強村等簽訂征地協議,未經批準征收集體土地477.46畝,其中耕地326.11畝。
2008年9月至2009年12月,上述土地陸續組卷報批。國土資源部稱,在此過程中,鳩江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原副主任曹秋寶明知上述土地不屬于全國土地執法百日行動違法用地補辦用地手續范圍,但為了利用相關政策騙得建設用地指標,仍要求鳩江經開區規劃建設局工作人員張宇圣將上述土地作為百日行動違法用地進行上報。
經鳩江區分管副區長、鳩江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原主任胡金貴同意,鳩江區將上述土地分別假借鳩江經濟開發區一期中有合法用地手續的部分企業違法占用名義上報,申請按百日行動有關政策補辦用地手續,并出具了虛假材料。
2009年11月、2010年6月,安徽省政府先后批準了這3個批次477.46畝土地的征收和農用地轉用,涉及農用地計劃指標463.44畝,其中耕地計劃指標326.11畝。今年4月18日,在國土資源部宣布對這起案件掛牌督辦后,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已在下達蕪湖市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中扣減蕪湖市鳩江區騙取的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463.44畝,其中耕地計劃指標326.11畝。
“這件事釋放了一個信號,國家土地資源管理將進一步采取從嚴從緊的態勢。”昨日,中國人民大學土地管理系研究室主任張占錄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在經濟在發展過程中,土地資源越來越緊張,雙方已形成了一種矛盾,并突出反映在地方政府的用地上。
國土資源部發布的資料顯示,安徽省監察廳已責成鳩江區政府向蕪湖市政府、蕪湖市國土資源局向安徽省國土資源廳作出書面檢查,而蕪湖市紀檢監察機關也對涉案官員進行了處分。但公開資料卻顯示,部分受罰官員如今卻已調任要職,其中曹秋寶、張宇圣更分別調任和升任鳩江區民政局局長、鳩江經濟開發區土地規劃局局長職務。(陳都)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