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冠破產案二審當庭未宣判 大小債權人矛盾激化
富邦公司代理律師陳憶告訴記者,在富邦公司向法院要求查閱ipad商標案有關資料時,法院拒絕提供任何資料
臺灣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富邦公司”)申請深圳唯冠破產一案,6月20日在廣東高院二審開庭。唯冠律師謝湘輝告訴《證券日報》記者,因為是二審,庭審一個半小時就結束了。并且由于案件重大,法院未當庭宣判。而據《證券日報》記者了解,此案件的背后,是深圳唯冠大小債權人之間矛盾的激化。
小債權人擔心
債權得不到保障
富邦公司申請深圳唯冠破產一直被外界難以理解,因為富邦公司與深圳唯冠的糾紛賬款約為6000萬元,僅是小債權人之一。而深圳唯冠的主要債權人則是包括中國銀行、民生銀行等在內8家銀行,深圳唯冠與蘋果的商標權訴訟正是有8家銀行在背后發起。
按常理分析,如果唯冠勝訴ipad商標權案,應該會有一筆資金償還債務,而一旦破產清算,債權人的債務會大打折扣。因此,富邦公司一而再、再而三的申請唯冠破產,被外界認為是攪局。
在昨天的庭審現場,富邦公司代理律師陳憶終于坦露了富邦公司堅持提請唯冠破產的目的。富邦方面擔心執行法院處理不夠公開透明,唯冠的資產會優先歸還給八大銀行,而如果進入破產程序,就可以按照法律規定去操作,這樣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
對于富邦公司申請深圳唯冠破產的目的,謝湘輝表示,至于是不是還有其他的陰謀論,他不便發表意見。
庭后,陳憶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法院的處理不夠公開透明,暗箱操作反而會更加損害債權人的權益。“八大銀行曾公開表示,ipad商標權是他們的資產”,陳憶說到這里頗為憤然,并且她還告訴記者,在富邦公司向法院要求查閱ipad商標案有關資料時,法院拒絕提供任何資料。而根據2011年鹽田法院作出的裁定,查封的所有資產全部都是銀行享有優先受償權。
有鑒于此,富邦公司決定申請深圳唯冠破產。并且根據陳憶對本報記者的表述,不管以什么方式,富邦方面將會一直追償自己的債權,目前就是以申請唯冠破產這個方式在做。
富邦堅定追債
唯冠與蘋果艱難和解
陳憶還告訴記者,即使此次申請被駁回,富邦公司以及其他債權人都仍然有權利再次提出破產申請。富邦公司追債不成誓不罷休的堅定態度溢于言表。
據記者了解,按照法律規定,達到以下三個條件,即可以提出破產申請:第一,富邦公司與深圳唯冠的債權債務關系是成立的;第二,深圳唯冠的債務履行期限已經屆滿;第三,債務人深圳唯冠未能完全清償債務。
前兩條富邦公司都有法院的文書作支撐,陳憶告訴記者,法院最終中止執行,是因為深圳唯冠無資產可以執行。她認為,按照法律規定,法院應當認定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
而深圳中院認為,“ipad”商標是唯冠公司名下無形資產之一,商標價值尚未確定,所以不能認定唯冠公司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因而作出了不予受理的一審裁定。
唯冠方面也如此認為,謝湘輝表示,深圳中院的裁定是正確的。“目前深圳唯冠的所有債務在4億美元左右。雖然不能保證蘋果最終的賠償能夠覆蓋深圳唯冠所有債務,但預計能覆蓋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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