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息融資1200萬 江蘇射陽縣洋馬鎮“攤派集資”惹議
中廣網北京6月8日消息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日,一位來自江蘇射陽縣洋馬鎮的聽眾反映,當地鎮政府以財政困難為由,向洋馬鎮所有機構、事業單位和村委的工作人員下達融資任務,每名工作人員都需要完成幾萬到幾十萬不等的融資任務。
而對于完不成任務的單位或個人,鎮政府也有明確處置意見。對于這種硬性的攤派集資,很多已經交錢的政府工作人員都表示不滿,同時還擔心,一旦資金鏈斷裂,后果不堪設想。
來到洋馬鎮,記者隨機詢問當地居民,結果被告知,這次交錢的,都是和政府"掛靠"的,普通居民不參與:
記者:您是派出所工作人員嗎?
工作人員:是的
記者:前一陣政府集資您交錢了嗎?
工作人員:交了。
射陽縣的裴先生(化名)就屬于"掛靠政府",雖然沒有編制,但他是洋馬鎮某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他的妻子也在鎮里上班,兩人這次一共交了8萬多元。
裴先生:年利息14.4%,高出銀行六七倍呢。它是分六個月和一年期,說是到年底到期然后就給利息,但是錢不能拿走,就一定還要放在這邊。
一位知情人向中國之聲記者提供的《洋馬鎮政府籌融資方案》里寫到,這次集資對象包括洋馬鎮"所有財政直接發放工資的在職工作人員、借用人員"。從鎮長到普通科員,每人都有30萬到3萬不等的集資任務。
洋馬鎮所轄每個村集資45萬,每個居委會需集資60萬。這份方案中所提到的數字,已經得到洋馬鎮政府證實。盡管集資是鎮政府發起擔保,又享受高利息,但裴先生和其他"被集資"的工作人員仍舊憂心忡忡。在《融資方案》當中有一則規定:參與集資的工作人員,"以前融資的不計入本次融資任務之內",裴先生告訴記者,2009年,洋馬鎮政府就曾經進行過集資,正是上一次的經歷,讓他這次感到不安:
裴先生:之前我們也集過資的,那個時候沒有像今年這樣下了死命令,以前集資的話,連利息是12%,咱們就交一點,我交了大概兩、三萬。
記者:利息和本金拿回來了嗎?
裴先生:本金沒有,遙遙無期吧,這次大家不愿意交錢的原因就是擔心本錢不知道何時才能歸還。
對于"投資人"的擔心,洋馬鎮政府主管宣傳工作的負責人蔣躍文代表鎮政府接受中國之聲記者采訪時,卻顯得非常有信心:
蔣躍文:當時領導向我們解釋了,我們現在有兩塊地,是商業用地,總面積在五十畝左右。這兩年房地產市場比較緊張,這兩塊地沒賣出去,這兩塊地50畝嘛,我們這邊高峰的時候,洋馬一畝地四十幾萬。如果現在按照三十萬一畝的話,三五一千五,所得的錢遠遠超過我們融資的總和。
鄉政府對集資信心滿滿,被集資的人卻是憂心忡忡。洋馬鎮一位參加了投資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就質疑:"如果財政形成良性循環,就不可能這樣集資;如果資金鏈條沒有問題,也不可能這樣集資。"最讓這些工作人員不能接受的,則是這次集資的強制性。
蔣躍文是副科級,他向記者證實,他已經按照融資方案,交了20萬元。但作為工薪族,20萬不是個小數目,他也只能求助于親友,對于這次集資,他回憶,是鎮里領導的集體決定:
蔣躍文:融資事先是跟縣里匯報過了,后來鎮里又開了幾個會。統一了思想,統一了意見,后來就定下來這個方案,方案籌集的對象是在職的干部機關的、村支部的。
萬先生(化名)在洋馬鎮的某個機構任職,據他回憶,當時單位領導口頭傳達了鎮政府的決定:
萬先生:既沒有行文(正式文件)又沒有什么文字方式出臺政策,純粹是開會、講話,指令性的。
早在2009年,財政部就發文,堅決制止地方財政違規擔保向社會公眾集資的行為。我國的《擔保法》以及央行關于《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等法律法規當中,也都明確規定,地方政府無權向行政事業單位、職工等社會公眾集資,用于開發區、工業園等的拆遷及基礎設施建設。
從五月初至今,洋馬鎮政府本次集資任務已經完成了絕大部分,目前,集資工作已經停止。蔣躍文說,鎮政府的高息融資完全是因為財政困難,集資款完全用于補充財政經費的缺口:
蔣躍文:現在財政遇到困難了,有很多的基礎設施要配套,比如農村有很多的路要修、橋要修,沒錢;第二就是我們為了發展經濟,招商引資,辦了很多企業,辦企業當中有拆遷補償費要支付給老百姓;還有就是辦企業缺乏費用,需要支付;還有就是鎮里其他經費需要支付。這個時候財政沒錢了,怎么辦?政府不能關門啊,畢竟還要運轉,只好向機關干部和村支部干部融資。(記者楊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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