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商標使用權回歸廣藥 加多寶繼續拼涼茶
歷時600多天的王老吉商標之爭終以廣藥集團勝訴結局。
廣州藥業(00894.HK)11日發布公告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下稱“仲裁委”)裁決,廣藥集團與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簽訂的關于“王老吉”商標使用補充協議無效,鴻道集團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
不過,對于廣藥集團及加多寶公司而言,在涼茶領域的正面競爭也許才剛剛開始。
600多天的博弈
12日,廣藥集團發布公告稱,根據仲裁委仲裁裁決,廣藥集團收回鴻道集團的紅色罐裝及紅色瓶裝王老吉涼茶的生產經營權。
資料顯示,1997年,廣藥集團與香港鴻道集團簽訂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授權鴻道集團方面在內地生產銷售紅罐王老吉。2000年雙方再簽合同,續約至2010年5月2日,這被廣藥集團方面稱為主合同。其后,廣藥集團原副董事長李益民分別收受鴻道集團董事長陳鴻道賄賂,簽署補充協議,將商標續展期限延長至2013年和2020年。
對于補充協議的合規性問題,廣藥集團與鴻道集團方面各執一詞,并最終于2010年引發“王老吉”商標之爭。從廣藥集團向加多寶發出第一封律師函,至今已經過去600余天。
“我們沒有抹殺他們的(做大王老吉品牌)功勞。”廣藥集團代理人12日對記者表示,在雙方合作的上世紀90年代,盡管鴻道集團方面存在外包裝修改王老吉商標標識的情況,廣藥集團與鴻道集團之間的合作還是非常愉快的,廣藥集團甚至會出具打假證明幫助鴻道集團打假,到2010年之后,廣藥集團希望與鴻道集團針對商標使用“好好談談”,但沒有得到明確的回應。
上述代理人對本報記者表示,2010年8月,廣藥集團第一次針對合同問題向鴻道集團下屬公司加多寶方面發去了律師函;2010年11月,廣藥集團啟動王老吉商標評估程序,王老吉品牌價值被評估為1080.15億元,這引起了加多寶方面的強烈反應。
其后的2011年4月,廣藥集團提出立案,向仲裁委方面提供了仲裁申請和所提訴求的依據等資料,9月初,鴻道集團方面稱沒有收到任何仲裁方面的資料,因此仲裁委不得不重新確定開庭時間,直到當年12月底才啟動程序。今年2月份,仲裁委方面考慮到鴻道集團方面的一些情況,希望雙方進行和解。廣藥集團報請廣州市領導同意了這一提議,但鴻道集團認為,必須在廣藥集團承認補充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才同意和解,結果,到了約定的調解時間當天,鴻道集團拒絕與廣藥集團方面所派人員見面。
“我們本希望以合作為前提來探討共贏,但對方沒有誠意。”廣藥集團的代理人表示。
上述廣藥集團代理人表示,仲裁廣藥集團能夠獲勝主要依據是認為鴻道集團方面補充合同簽訂存在行賄行為,《合同法》第五十二條關于無效合同的規定情形中包括“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這一情況。
據記者了解,相關商標租賃合同顯示,廣藥集團向鴻道集團收取的商標使用費十年間僅從450萬元/年增加到今年的506萬元/年,而雙方如果繼續按現有合同合作到2020年,當年的商標使用費也將只有537萬元。上述廣藥集團代理人表示,實際上,廣藥集團授權子公司王老吉藥業的條件是銷售額的2.1%作為授權費用,授權廣糧實業的是銷售額3%的授權費用和利潤分成。
即使按照雙方合同之初約定的銷售額的2.25%作為商標使用費,那么依加多寶2010年150億元的銷售額計算,當年商標使用費應該超過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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