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燃氣易主懸念:新奧中石化聯合體不讓步
這樁香港資本市場罕見的敵意收購案和中國燃氣行業迄今最大的并購案,正在以戲劇化的方式在香港和內地同時演進
4月12日,香港證監會官方網站上掛出一份會議聆訊材料,詳細回顧了中石化就傅成玉的言論發布澄清公告的過程。
3月26日,中石化董事長傅成玉在回答記者有關新奧中石化聯合體收購中國燃氣控股有限公司(00384.HK,下稱中燃)的提問時說:“目前的收購報價已經反映了市場的公允價值。我們不是為了收購而收購,不能支付高于市場價格的價格。”
香港證監會隨即要求中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00386.HK/600028.SH,下稱中石化)和新奧能源控股有限公司(02688.HK,下稱新奧)作出澄清:上述言論是否構成了雙方不提高要約價格的聲明。
4月3日,中石化和新奧聯合發布公告,稱此前中石化董事長傅成玉的有關言論不構成“不提高要約價格”的聲明,兩家公司保留修改收購要約條款的權利。
這一周內,香港證監會執行人員與中石化多次交涉,要求中石化對傅成玉的言論發出澄清公告。起初,中石化拒絕了這一要求,理由是“如果發出澄清公告,可能會引起不必要的揣測,讓人們以為要約價格會被提高”。
溝通未果的情況下,證監會執行人員將此事轉介至香港證監會收購及合并委員會。4月2日,委員會作出裁定,要求中石化發出“清晰、準確及不含糊”的澄清公告。
上市公司發公告對公司一把手的言論作出澄清,這在本次收購案中已是第二次出現。3月7日,在北京出席全國“兩會”的新奧能源董事局主席王玉鎖就收購中燃一事對媒體表示,新奧及中石化不可能提高報價。當天下午,兩家公司就發出澄清公告:王玉鎖的言論僅屬其個人意見。
兩家公司一把手對媒體針對性提問的回答“僅屬個人意見”,這固然有不違反香港《收購守則》的因素,但同時也反映了這樁香港資本市場罕見的敵意收購案和中國燃氣行業迄今最大的并購案的復雜性和戲劇性。
價值逾160億港元的中燃收購案經歷了兩次延后,正在逼近2012年5月15日這個新的時間節點。在此過程中,博弈各方的明暗較量愈演愈烈。
2011年12月13日,新奧和中石化聯合發布公告,稱將以每股3.5港元、總價167億港元收購中燃全部股份,其中新奧和中石化分別承擔收購費用的55%和45%。
2012年2月28日,新奧和中石化組成的收購聯合體(下稱聯合體)刊出公告,將原計劃于當日發布的召開尋求股東批準此項收購的特別股東大會通函,延后至不遲于3月31日發布。
3月19日,聯合體再度公告,稱由于收購還沒有獲得必需的監管層批準,交易的最后截止日期將延長至5月15日,新奧特別股東大會通函也再次壓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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