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管道IPO遭質疑 董事長“零成本”吞國企
中國民營企業在發展過程中的“原罪”各式各樣,即將招股的山東龍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龍泉管道”)的方法也很“高超”。
主營預應力鋼筒混凝土管(PCCP)業務的龍泉管道,核心的生產基地是此前具有國企背景的淄博水泥制品廠。成立于1959年的淄博水泥廠原為集體所有制企業,因“經營不善”,先后于1993年和1998年進行了股份制改造,并最終于2002年申請破產。自始至終,龍泉管道董事長、實際控制人劉長杰均扮演了重要角色。
在龍泉管道前身龍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下稱“龍泉有限”)2000年成立之前,劉長杰即供職于淄博水泥廠,曾先后擔任廠辦主任、廠長助理、副廠長、廠長、黨總支書記,屬淄博水泥廠的高管。1998年,淄博水泥廠在首次改制未能扭轉經營局面的背景下,再次以管理層收購的方式改制,注冊資本為100萬元,其中劉長杰出資20萬元,龍泉有限的另外發起人股東趙玉珊、徐玉清等也悉數出現在淄博水泥廠的出資人之列,分別持股10%。此時,淄博水泥廠凈資產為-1048萬元。
然而,在劉長杰等管理層不到四年的時間里,淄博水泥廠的凈資產大幅下滑至-5191萬元,較1998年產生了4143萬元的“虧空”,凈利潤也累計虧損逾3000萬元,其中包括對農行淄博市博山區支行的2000萬元借款。
在劉長杰等人的“運營”下,淄博水泥廠的虧損情況呈加速趨勢。不得已,2002年淄博水泥廠申請破產清算。如果是正常的破產清算,倒也無可厚非,但由時任高管的劉長杰等人另外設立的龍泉有限整體“接盤”則耐人尋味。因為在債臺高筑的情況下,尋求破產清算顯然是不錯的“賴賬”方案。
疑問隨之產生——淄博水泥廠幾年間舉債所融得的大量資金流向了何處?從淄博水泥廠本身的經營數據來看,該廠虧損額逐年增大,債務融資絲毫未能扭轉其經營頹勢,而人工成本的及毛利率的變化顯然并不需要逾4000萬元的資金。值得注意的是,劉長杰等26人于2000年發起設立的龍泉有限,急需資金維系運營并擴大規模。淄博水泥廠的持續舉債與龍泉有限是否存在直接的關聯?在龍泉管道的招股書中并未對此作更多的介紹和說明,我們難以得知,但隨后的破產過程仍然令人聯想翩翩。
經拍賣,原淄博水泥制品廠包括房產(不含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存貨共計1035萬元。而淄博水泥廠10.24萬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原來是作為向農業銀行借款2000萬的抵押資產,按土地價值50%的比例算,這塊土地當時的市價應該不會低于4000萬元。但最后這塊土地僅以1447萬元“賤賣”給龍泉有限。最終,龍泉有限以共計2581萬元獲得淄博水泥廠全部資產,這一金額還遠抵不過獲得的土地價值。
根據2003年5月淄博市博山區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02)博民破字第8-13號),龍泉有限并未支付任何現金,而是以承接淄博水泥制品廠2581萬元債務的方式獲得水泥廠的全部資產,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不再清償。期間數千萬的欠賬便輕而易舉的被“賴掉”。
不僅如此,龍泉管道獲得的10萬多平方米的土地按規定還需要向地方政府補交677萬元土地出讓金。龍泉有限以安置淄博水泥制品廠失業職工安置和離退休人員管理費用為條件,免于繳納。數據顯示,龍泉有限共安置淄博水泥廠的371名“失業”職工,實際支付的各種費用合計122.75萬元。此外,龍泉有限接收的90名退休人員,花費9.18萬元。換言之,龍泉有限僅以131.93萬元安置費,換得免征近700萬元的土地出讓金,相當于成功套現554.4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龍泉管道在招股資料中一再表示,淄博水泥廠陷入經營困境,但是龍泉有限接手淄博水泥廠后迅速建立了混凝土管道生產經營基地。換言之,“龍泉系”控制之下的淄博水泥廠連年虧損,但龍泉管道卻可令該資產持續盈利,其中玄機或許只有劉長杰自己知道。(來源:股市動態分析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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