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70萬金條丟了 貴重物品走快遞要謹慎
收銀員小唐用店里的兩塊金條,模擬當天裝箱打包的過程
昨天10:59,李先生來電:快遞公司把我的東西寄丟了,兩塊金條,價值70多萬元。我是11月10日通過一家大快遞公司寄的,寄到深圳去。快遞公司說最多只能賠5萬。杭州深圳兩邊的警方都不立案......
記者陳健核實報道:李先生40多歲,福建人,在河坊街江城路口一座老大廈的13樓開珠寶批發公司。
走進一扇很不起眼的厚鐵門,面積約200平米的珠寶展廳金光閃閃。
圍在柜臺邊挑選珠寶的客戶,大多是浙江、江蘇、江西等地的個體金樓老板。常常一把拿起五六條金項鏈,逐條試戴,選好后開單提貨。批發價以上海黃金交易所的即時金價為準,再加收每克數十元加工費。
李先生說,黃金首飾主要來自深圳羅湖的黃金加工廠,以前都是他親自去深圳取貨。“最近三四年,為了節省時間、降低成本,珠寶行業大多改用快遞寄貨。我們店每天都會通過快遞寄、收黃金,最多時一次寄三塊金條,價值大約一百萬元,基本沒出過問題……”
11月10日下午5點,珠寶公司關門,李先生讓收銀員小唐快遞兩塊金條:一塊重1000.06克,一塊重1012.32克。5點40分左右,快遞員小徐收件,以普通包裹打包運走。11月11日中午11點多,包裹送達深圳,黃金加工廠徐經理打開包裝,發現是個空盒!
按照當天即時金價每克351元計算,不翼而飛的兩塊金條,總價值706345.38元。
運費48元的包裹
寄時重近3公斤,運到深圳只有780克
失蹤的金條,每塊長約10厘米、寬5厘米、厚1厘米,形狀與iPhone手機相像,亮閃閃、沉甸甸。打包的紙箱,大小和鞋盒差不多。
監控錄像完整記錄了收銀員小唐填寫單據,把金條裝箱、打包,交給快遞員的全過程。小唐說:“我在店里做了五年多,以前更重的貨也送過,沒出過錯。金條用報紙包好,再用黃色膠帶密封。裝在箱底,塞滿報紙。最后用膠帶封死整只紙箱。”
快遞員小徐昨天照常上班,他回憶說:“我收到包裹后稱了一下,算上包裝將近3公斤,收運費48元。送貨過程里我絕對沒拆開過包裹,里面裝什么東西我也不知道。”
在深圳黃金加工廠,包裹由門衛簽收。11日下午1點多,加工廠徐經理親自拆包,全過程都有監控錄像。徐經理把視頻傳到杭州,紙箱還是原來那個,拆開后只剩報紙。徐經理說:“拆包前,膠帶沒有撕開過的痕跡。我也稱了一下,包裹重量只有780克。馬上和快遞公司聯系,再打電話給杭州李經理,然后報警。”
兩地警方都未立案
羅湖警方認為,寄出地點在杭州,不能在深圳立案。
11月11日下午,李先生向杭州小營派出所報案。派出所表示,只有深圳警方給出書面的不予立案文件,才會介入調查。
快遞公司當時表示,將展開內部調查,盡力挽回客戶損失。10天過去,快遞公司并未把詳細的調查情況告知李先生。
昨天下午,記者采訪該快遞公司媒體部的周經理。周經理說:“杭州公司內部沒有查出問題。具體細節和監控視頻不能公布,也不方便給李先生看。我們的處理意見:一是全力配合公安機關調查。二可以按照快遞單上的合同約定賠償。我們不是押運公司,最高只能寄價值5萬元的貨物。客戶說丟了70萬的黃金,我們負不起這個責任。”
當時快遞單上填的是“金屬飾品”
只付了10元保價費,只能賠付2千元
快遞公司周經理說,快遞單上寫明了保價金額,原則只能給出2千元賠付。
李先生公司10日寄出包裹時,除了48元運費,還付了10元保價費。按照千分之五的保價費率計算,包裹價值只有2千元。
托寄物品一欄,填寫的是“金屬飾品”。在這一欄里印著幾行小字:“請確保每票托寄價值不超過2萬元,超過者請拆分后分別托運……”該快遞公司另有貴重物品快遞單,貨物最高價值為5萬塊。
老板娘林女士說:“10元保價費是快遞公司要求我們交的,不交就不給寄東西。千分之五的保價費率太高,如果按真實價值保價,利潤就沒了。我們和快遞公司長期合作,按月結算運費,我們寄黃金首飾他們知情。攬生意的時候都說貴重物品也能寄。出了事就說只賠5萬塊。”
寄運貴重物品途徑不多
快遞黃金“出事”有先例
李先生說,珠寶行業可選擇的物流途徑非常少,“5公斤以上黃金會用航空郵遞,收費150到300元。但要送到機場,或到機場接貨,很不方便。郵遞貴重物品,要繳納很高保險金。”
快遞貴重物品,李先生也遇到過問題:“2010年快遞員弄掉了一包價值12萬的項鏈,通過查監控錄像發現了問題。后來福建的快遞分公司就賠償了我們12萬元。”林女士說,“現在金價透明,珠寶業每克利潤只有幾塊錢。我們都抱著僥幸心理,覺得不會出事……”
快遞黃金被盜走,也有先例。
今年2月27日凌晨,民航快遞浙江分公司的貨車司機羅某在蕭山機場取貨。發現收件人是浙江××珠寶公司的老客戶“李××”,快遞單上寫著“工藝品”,就知道三箱貨物很可能是黃金首飾。于是他見財起意,拿走其中一箱重約16公斤,價值604萬元的黃金飾品。
當天凌晨羅某抱著箱子,開始逃亡。一路換乘電瓶車、出租車、摩托車、長途汽車。休息時,把箱子藏在下水道,還在江西的一個山洞里躲了近兩個月……4月20日逃回湖北老家,不敢回家,又找山洞躲了起來。
羅某說,他準備跟親人見面后,自殺,把黃金留給兒子。在警方威懾及家人再三勸說下,羅某最終投案。今年9月,以犯職務侵占罪,判刑6年。(本報2012年9月19日曾報道)
李先生說:“我現在就指望公安機關盡快開始調查,再晚就來不及了……”
昨天傍晚,李先生的珠寶公司又接到兩只快遞包裹,都是從深圳寄回的黃金首飾,沉甸甸,亮閃閃。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