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降低大宗交易門檻 債券ETF實行當日回轉交易
□適度降低大宗交易門檻。具體來說,A股大宗交易的門檻由原來的50萬股或300萬元調整至30萬股或200萬元,B股由原來的5萬股或30萬港幣調整至3萬股或20萬港幣,基金由原來的300萬份或300萬元調整至200萬份或200萬元。
□豐富大宗交易價格形成機制,新增兩種盤后定價方式,一種以證券當日收盤價為定價價格,另一種以證券當日成交量加權平均價為定價價格。
□明確債券ETF實行當日回轉交易,即當日買入的債券ETF份額,當日可以賣出。
近日,深交所正式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13年修訂)》(以下簡稱“《交易規則》”),對大宗交易制度進行了優化完善,并明確債券ETF實行當日回轉交易。
據深交所相關負責人介紹,深市大宗交易制度建立于2002年,交易方式主要為協議交易。近年來,隨著股權分置改革的實施,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不斷推進,投資者結構多元化發展,交易需求逐漸多樣化,對大宗交易的交易效率、定價機制等提出了新的要求。深交所積極適應市場變化,持續推動大宗交易制度的建設和技術改造,2009年初實現了綜合協議交易平臺升級,2012年初實施了電子化接口改造,并連續兩年以“大宗交易制度優化”為主題,組織“交易規則日”活動,對盤后定價交易等多樣化、創新型大宗交易制度進行了深入探討。經過充分研究論證,深交所啟動了此次《交易規則》的修訂工作。
此次《交易規則》修訂在大宗交易方面,降低了大宗交易門檻,豐富完善了大宗交易方式;在債券ETF方面,明確了債券ETF實行當日回轉交易。主要修訂內容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是適度降低大宗交易門檻。為滿足市場需求,優化市場參與者結構,擴大參與主體范圍,此次修訂將A股、B股、基金大宗交易的最低交易股數和金額降低至原標準的60%左右。具體來說,A股大宗交易的門檻由原來的50萬股或300萬元調整至30萬股或200萬元,B股由原來的5萬股或30萬港幣調整至3萬股或20萬港幣,基金由原來的300萬份或300萬元調整至200萬份或200萬元。
二是豐富大宗交易價格形成機制,新增兩種盤后定價方式。現行大宗交易僅采用協議成交方式,定價機制的靈活性略顯不足,為有效滿足投資者多樣化的交易需求,進一步增強大宗交易的公平性、透明性,此次《交易規則》修訂新增了兩種盤后定價大宗交易方式,一種以證券當日收盤價為定價價格,另一種以證券當日成交量加權平均價為定價價格。盤后定價大宗交易從每個交易日的15:05開始,結束時間與協議大宗交易保持一致,為每個交易日的15:30。交易期間,對符合條件的買賣申報以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逐筆連續撮合,并實時披露交易信息。每個交易日收市后,交易所還將按照不同的定價方式通過網站分別公布每只證券大宗交易的匯總信息。
三是明確債券ETF實行當日回轉交易。考慮到目前債券交易實行當日回轉交易,債券ETF以債券指數為跟蹤標的,在波動性、流動性等方面與債券較為類似,此次《交易規則》修訂明確了債券ETF實行當日回轉交易,即當日買入的債券ETF份額,當日可以賣出。
具體實施方面,此次《交易規則》修訂的內容將依據技術系統改造進度分階段實施。降低大宗交易門檻和債券ETF實行當日回轉交易將于2013年8月5日起正式施行;盤后定價大宗交易涉及交易、結算和證券公司技術系統改造,目前正在積極推進中,具體實施時間深交所將另行通知。
據了解,深交所今年專門成立了“交易制度研究中心”,建立一支穩定、專業的團隊持續開展交易制度研究,不斷推進交易機制的完善。下一步,深交所將跟蹤分析此次交易機制優化的實施效果,進一步探索推出競價大宗交易、產品差異化流動性安排等創新交易機制,優化多層次市場交易平臺,不斷增強市場服務功能,完善基礎交易制度體系建設。
(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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