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層已鎖定通道業務的介紹人傭金 相關券商或受罰
賈華斐 姜江
證券公司的資產管理業務正在面臨一次嚴峻的考驗。公安部主導的債市掃黑已經牽扯出券商固定收益業務的從業者,而券商去年普遍開展的通道業務也同樣潛藏著灰色地帶。
隨著3月20日以來證監會和各地證監局的資管大檢查進入現場檢查階段,證券公司資產管理部門存在的一些問題也逐漸暴露。知情人士近日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目前監管部門已經鎖定了存在于通道類業務中的介紹人傭金,因為此類費用常常不體現在產品合同中,可能隱匿著利益輸送、洗錢等金融腐敗。
多名業內人士向記者證實,監管部門此次并未叫停通道業務,而是重申了規范性要求,涉及定向資管產品的各種費用必須明文規定,不得私相授受。
到今年年初,證券公司資管規模已經沖上2萬億,并且還在增加,其中八成以上是通道業務。一些證券公司的資管規模更是在短時間內急劇膨脹。業內一直質疑通道業務并不能給證券公司帶來多少實際的業務收入和利潤貢獻;但如果其中存在利益輸送的灰色管道,這種現象之下就有了新的注腳。
介紹費的玄機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通道業務有很大一部分介紹人并非規范的機構,有的所謂介紹人與投資團隊、資金方存在關聯。一筆大額的項目資金進來后,資管部門從管理費中提取一部分作為給介紹人的好處,圈里叫做“走費用”。這種操作完全在臺面下進行,既可能使得公司的合規管理流于形式,也逃脫了監管部門視野。
如果介紹人是真實存在的,那么“走費用”還僅僅是券商的激勵手段。不僅證券行業如此,信托和PE也有類似做法。一些PE因為募資困難,也廣泛利用外部的介紹人。
但是,證監會和銀監會都對這種居間合作有明確的規范要求。對于銀證合作而言,規范的做法是通過持有牌照的貨幣經紀公司等。但通過這些機構來做,除了憑空多一筆通道費用之外,還會讓資金點差公之于眾。而更嚴重的情況則是,資金方或者投資團隊有遮掩利益輸送的動機。
問題的關鍵在于,居間介紹是否真實存在?介紹人是否背后就是投資團隊,甚至資金方的利益?
知情人士稱,的確有一些通道業務后面存在金融腐敗的溫床。通道業務的主要資金來源實際上就是銀行,借用券商資管的定向產品,再投資銀行的票據。銀行借此規避信貸監管,券商則賺一個資產規模的泡沫。在這個鏈條上,券商資管的投資團隊如果與銀行人員存在共謀,則可能通過合同之外的介紹費,向自己輸送利益。
嚴禁“陰陽合同”
一家券商資管人士對記者說,該公司合規部門目前已經根據監管要求禁止“走費用”,各方產生的費用都必須體現在產品主合同中,不得有陰陽合同。
業內有消息稱,已經有介紹傭金不規范的券商受到監管部門重點關注,甚至可能受到相應的處罰,并影響其今年的評級。“降級”對于所有券商都是最嚴重的后果。目前本報記者尚未核實這一消息。
“至少我是不做‘走費用’的項目了。即使資金方要求也不做。”上述券商資管人士說。
通道業務投資的是非標準類債券,目前已經受到銀監會方面的嚴格限制。而證監會也反復重申證券公司從事通道類業務的規范性要求,再加上對介紹傭金的收緊,此類業務的壽命無多。
“券商這么多年的管制,自己的客戶基礎遠遠遜于銀行,所以現階段大家發產品,無論哪種類型都是對接銀行最快。現在把介紹費停了,業務更難做了。”另一名券業人士對記者抱怨說。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表示,監管部門旨在打好券商創新的制度基礎,防范系統性風險。這名人士說,券商資管目前已經全面實行備案制和事后監管,而合同文本是所有這些制度的基礎。如果行業里的從業者不自律,則很有可能導致剛性的監管重新介入,這對于整個行業的長遠發展是不利的。
另一方面,通道業務逐步淡出已經是一個趨勢。券商需要以真正有價值的創新吸引融資方和投資者。滬深交易所大力推動的資產證券化等透明度高、靈活度大的產品已是出現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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