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批準大商所開展焦煤期貨交易
近日,中國證監會批準大連商品交易所在2011年推出焦炭期貨交易的基礎上上市焦煤期貨,以進一步健全煤炭產業鏈期貨品種體系,滿足現貨企業的實際需求,并對今后上市更多的煤炭期貨品種積累經驗,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經過認真研究和深入調研,根據現貨市場的實際情況和期貨合約設計的技術要求,大商所已經完成了焦煤期貨合約設計和規則制定工作,擬定了較為嚴格的交易、結算和交割制度,論證了保證金、漲跌停板和持倉限額制度等風險控制措施。證監會將指導和督促大商所和期貨公司認真做好焦煤期貨上市前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焦煤期貨交易的平穩上市和安全運行。
受經濟增長、國家產業政策、上下游產業景氣度等因素影響,煉焦煤價格波動頻繁而且幅度較大,對焦炭和鋼鐵生產造成了不利影響。業內人士認為,上市焦煤期貨有利于進一步完善焦煤價格體系,健全焦煤價格形成機制,并為其他煉焦煤提供定價基準,有助于焦煤、焦炭和鋼鐵市場的平穩運行,同時為煉焦煤生產、貿易和消費企業提供必要的避險工具,促進現貨企業的穩健經營,提高自身競爭力。
在煉焦煤各品種中,焦煤對焦炭生產具有不可替代性,價格具有代表性,是煉焦煤價格的風向標,國際國內煉焦煤貿易最關注的是焦煤價格。同時,焦煤市場化程度高,不存在價格管制,生產、貿易和消費企業較多,競爭較為充分,現貨交易流暢,可供交割量較為充足,國家標準明確,檢測較為方便。因此,選擇焦煤作為期貨交易標的較為合理。
煤炭按照用途大體可分為動力煤和煉焦煤,動力煤主要用于發電和取暖,煉焦煤主要用于生產焦炭等煤化工領域。目前,我國煉焦煤主要分布于華北和華東地區,已查明儲量為2804億噸,占到煤炭總儲量的26.6%。其中,焦煤是我國煤炭資源中的優質稀缺品種,儲量為659億噸,在煉焦煤中占到23.5%,主要分布在山西、黑龍江和貴州等省。
(鄭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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