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可購投資產品 上市公司被指不務正業獲鼓勵
一向飽受詬病的上市公司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等投資行為由自有資金擴展到閑置募集資金。證監會近日發布的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明確表示,允許上市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投資產品。投資者擔心,這是否變相鼓勵上市公司“不務正業”?其中風險如何防范?
3500億元募集資金
趴在賬上等“貶值”
“三年來,A股上市公司閑置的募集資金年均達到3580億元,而到2011年年底尚未使用的閑置募集資金多達4824億元。”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披露的這一數據令人震驚。
一邊是上市公司想盡辦法通過IPO多融資;一邊卻是巨額超募資金無處可去,只能趴在賬上睡大覺。由于近幾年來新股發行“三高”問題突出,超募公司數量眾多,且超募資金數額巨大。而這些資金僅有少部分被用于公司主業的拓展,大部分只能存在銀行,賺取抵不過通貨膨脹的低息,造成資源的極大浪費。
證監會提供的數據顯示,在2009年至2011年三年間,A股新上市公司共募集資金16000多億元,其中超募資金達3500多億元。很多上市公司反映,監管層對募集資金的使用規定過于嚴格,上市公司有著進行現金財富管理的強烈需求。
與此同時,在經濟形勢低迷的背景下,上市公司委托理財和委托貸款行為愈演愈烈。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報告顯示,2011年進行委托理財的上市公司家數不僅大量增長,而且發生規模也急劇擴大,且有少數公司集中突出的特點。2011年度委托理財累計發生額超過100億元的公司有2家,發生額在10億-100億元之間的公司有21家。另據統計,僅在2012年三季度,就有中原高速、金新農等70家上市公司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申購金額從1000萬元到數億元不等,所購理財產品年化收益率多在4%至5%之間。
募集資金理財
“必須有100%的保障”
就在投資者對上市公司“錢生錢”行為感到不滿之際,證監會卻發文為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正名,這引起市場多方議論和不解。
對此,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說,上市公司大量閑置資金放在銀行也是對投資者不負責,新的監管指引目的是在保證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閑置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強化資本市場資源配置能力。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