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警示私募債風險:政府不兜底
中小企業私募債試點一個半月后,防范風險開始成為各方關注焦點。
7月24日,由證監會債券市場改革發展小組主辦,證券業協會、上交所與深交所承辦的“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業培訓會”,在上海舉行。
證監會債券辦公室主任霍達強調,此次培訓主題是充分警示中小企業私募債的業務風險,做好風險防范工作。
霍達強調,中小企業私募債發生違約現象很正常。但交易所和政府不會為其兜底,一切風險由發行人自行負責。
警示違約風險
自6月初首批中小企業私募債獲批以來,市場發展迅速。
上交所總助理夏建亭透露,截至目前,上交所共受理31家中小企業發行私募債。其中,28家通過備案,3家因涉及房地產等原因推遲備案,已完成發行的有14家。深交所公司管理部蔡偉彬副總監亦透露,目前深交所已受理18家,16家通過備案,12家完成發行。
中小企業私募債采用的是交易所備案制。而交易所亦在此間進行了風險控制。
夏建亭透露,上交所備案的28家公司均有一定程度的擔保措施,其中7家有評級(最高AA+,最低A-)。利率基本在7-10%之間(僅1家為11%)。
而深交所的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利率區間為 8%-13.5%,但高過10%的只有三只,加權平均利率為9.4%。
霍達表示,盡管私募債運行良好,但要充分警示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風險。據穆迪統計數據,國際上高收益債的違約率為5.04%。雖然我國信用債20年沒出現實質性違約,但私募債違約是必然的,各方應及早建立共識,以市場化方式應對。
“發行私募債,交易所與政府沒有任何背書。若違約,發行人自行承擔責任,投資者自擔損失。”霍達在培訓會上指出。
他進一步澄清交易所、地方政府信用背書的誤解,并要求中介機構要歸位盡責,做好風險防范工作。
霍達強調,中小企業私募債是市場化行為,“不能在發行時呼吁市場化的便利,在違約時渴望非市場化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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