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正式下發《關于規范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統籌監管,開展對網絡小額貸款清理整頓工作。
《通知》稱,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暫停新批設網絡(互聯網)小額貸款公司;暫停新增批小額貸款公司跨省(區、市)開展小額貸款業務。已經批準籌建的,暫停批準開業。小額貸款公司的批設部門應符合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對于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已批設機構,要重新核查業務資質。
《通知》并稱,暫停發放無特定場景依托、無指定用途的網絡小額貸款,逐步壓縮存量業務,限期完成整改。未依法取得經營放貸業務資質,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經營放貸業務。
近期,具有無場景依托、無指定用途、無客戶群體限定、無抵押等特征的“現金貸”業務快速發展,在滿足部分群體正常消費信貸需求方面發揮了一定作用,但過度借貸、重復授信、不當催收、畸高利率、侵犯個人隱私等問題十分突出,存在著較大的金融風險和社會風險隱患。
于此同時,銀監會普惠金融部副主任馮燕在當天召開的銀監會近期重點工作通報會上明確表示,為了防范金融風險,保障消費者權益,下一步將現金貸業務納入本次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范疇。監管部門將按照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的原則,多管齊下、綜合治理。具體的整頓工作主要堅持以下七項原則:
一是要求發放貸款主體必須持有放貸業務的相關牌照,對于沒有經過批準的從事非法放貸業務的機構要進行嚴厲打擊和取締;
二是各類機構對以利率和各種費用的形式對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當嚴格執行最高法院關于民間借貸的利率規定,禁止發放違反有關利率規定的貸款;
三是各類機構或委托的第三方機構不得通過暴力、恐嚇、侮辱、誹謗、騷擾等方式催收貸款;
四是各地小貸公司監管部門不得新批設網絡小貸公司,不得新增批小額貸款公司跨省開展小額貸款業務;
五是各類機構要遵守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充分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誘導借款人過度舉債;
六是各類機構應當堅持審慎經營原則,全面考慮信用記錄的缺失、共債、欺詐等因素的影響,加強風險防控,不得多頭借貸、重復授信、以貸養貸;
七是要求各類機構要對客戶信息進行保護,不得濫用客戶隱私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或泄露客戶個人信息。
央行28日開展了2500億元逆回購操作,其中7天期1300億元,14天期1100億元,63天期100億元,等量對沖當日2500億元的逆回購到期回籠量。
23日,央行進行1400億元7天、1200億元14天和100億元63天逆回購操作,當日1700億元逆回購到期,全天凈投放1000億元。
11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等部門起草了《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下稱“指導意見”),正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央行16日公告稱,為對沖稅期高峰、政府債券發行繳款、央行MLF和逆回購到期等因素的影響,維護銀行體系流動性基本穩定,央行開展了3300億元逆回購操作。
對于外資機構從事非銀行支付機構業務,監管部門正在推動《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修訂,明確外商投資非銀行支付機構準入事宜。
為對沖稅期高峰、政府債券發行繳款、金融機構繳納法定存款準備金和央行逆回購到期等因素影響,維護銀行體系流動性基本穩定,央行15日開展3300億元逆回購操作。
9日央行公開市場操作維持均衡。11月9日,央行開展400億元逆回購操作,其中7天、14天和63天品種分別為200億元、100億元和100億元,完全對沖當日總到期量。
央行6日公告稱,受目前銀行體系流動性總量處于較高水平,可吸收央行逆回購到期等因素的影響,周一不開展公開市場操作。當日有1600億元逆回購到期,自此全天凈回籠1600億元。
央行2日公告稱,上月末財政集中支出推動銀行體系流動性總量處于較高水平,可吸收央行逆回購到期等因素的影響,周四不開展公開市場操作。
10月30日,央行開展1500億元逆回購操作,其中7天、14天和63天品種分別投放700億元、300億元和500億元,中標利率分別持平于2.45%、2.60%和2.90%。
據央行最新發布的2017年三季度金融機構貸款投向統計報告顯示,9月末,人民幣房地產貸款余額31.1萬億元,增速繼續回落,個人住房貸款余額21.1萬億元,同比增長26.2%。
中國人民銀行19日發布《2017年8月份金融市場運行情況》。數據顯示,8月,貨幣市場成交共計64.9萬億元,同比下降12.3%,環比增長9.0%。
繼周一開展3000億元逆回購之后,市場繼續保持大額“放水”態勢。央行19日進行1300億元7天、200億元28天期逆回購操作,當日無逆回購到期,單日凈投放1500億元。
央行18日進行2800億7天、200億28天期逆回購操作,逆回購規模創近兩個月新高。
央行行長助理劉國強今天在2017年第六屆金融街論壇上表示,金融服務的對象必須符合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要求,對僵尸企業必須減下來,對隱性地方政府債務必須減下來,對房地產炒作必須減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