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業全球理財產品:到期清算56% 再推遲半年
4月16日,有投資者反映,他們2011年6月購買了興業全球基金管理公司(下稱興業全球)發行的興全特定策略5號專戶理財產品,這是一款定增類理財產品,期限是1.5年。
2012年12月底,產品即將到期時,投資者卻被告知,部分股票的定增未到解禁期,因此只能清算總投資額的55.9%,其他最遲要等到2013年7月底左右。
不滿的投資者于是在1月9日再次與興業全球交涉。但基金公司仍強調合同約定:當計劃存續期限不足半年時,新參與的定增類股票的投資成本比例不得超過計劃財產凈值的20%,即基金方面沒有違反合同。
這一現實激怒了眾多購買該款產品的投資者,于是他們提出按期全部清算、退還所有管理費等三個訴求,但均被拒絕。
對此,興業全球的回應是,定增項目具有其特殊性,其發行數量和節奏由監管機構審批決定,存在與產品存續期無法完美匹配的可能,因此,合同允許在存續期不足半年時,基金公司仍可以不超過20%倉位投資新項目。興業全球表示,對于這種不便,此前已多次提示代銷機構極元財富與投資者溝通。
興業全球還稱,早在2012年4月和11月,興業全球都曾通過電話、郵件方式與銷售機構極元財富溝通,提示因定增項目解禁期的關系,將會導致投資者無法在2012年底全額贖回的情況,并委托極元代為與客戶做前期溝通。
“在第一次說明會上,投資者都說此前從未聽過可能出現無法全額贖回情況,這令我們的工作人員也感到非常震驚?!迸d業全球強調說。不過,極元財富一位負責人也向記者回應稱,在路演、客戶沙龍時,都是基金公司員工在講解,不應把責任都推給銷售機構。
點評:投資者在購買理財產品時,請一定要搽臉眼睛看清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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