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晚間,銀監會發布消息稱,銀監會積極穩妥推進銀行業對外開放,經國務院批準,銀監會將放寬對除民營銀行外的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限制,實施內外一致的股權投資比例規則。其中,下一步的主要政策方向之一是,擴大外資銀行業務經營空間,取消外資銀行人民幣業務等待期。
銀監會表示,相關開放政策的落地實施需要修訂現行法規和監管制度,建立及完善相應的審慎監管機制和配套措施,做好新老政策銜接。
銜接新老政策需修訂現行法規、監管制度
據銀監會消息,下一步,銀監會還將持續推進銀行業對外開放,主要政策方向包括:
一是放寬外國銀行商業存在形式選擇范圍,促進國內金融體系多樣化發展。二是擴大外資銀行業務經營空間,取消外資銀行人民幣業務等待期,支持外國銀行分行從事政府債券相關業務、放寬外國銀行分行從事人民幣零售存款要求,支持外資銀行參與金融市場業務,提高金融體系活力。三是優化監管規則,調整外國銀行分行營運資金管理要求和監管考核方式,引導其發揮經營優勢,提升競爭力。
銀監會還表示,相關開放政策的落地實施需要修訂現行法規和監管制度,建立及完善相應的審慎監管機制和配套措施,做好新老政策銜接。
“改革開放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銀監會表示,將積極穩妥推進銀行業對外開放,合理安排開放順序,在拓展開放政策空間、增強市場活力的同時,不斷完善監管,堅決維護金融體系穩定,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銀監會的這一政策是對十九大期間關于‘金融開放’精神的落實,也是十九大后繼續推進金融領域的改革與開放。”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表示,擴大金融開放是中國金融要融入全球金融體系的客觀要求,將推動外資參與中國金融市場、推動中國金融業的戰略轉型、完善公司治理機制等。
民生銀行研究院院長黃劍輝表示,政策是對此前關于金融開放精神的落實。
黃劍輝將之與特朗普的減稅政策進行比較,“美國減稅產生了價值洼地。美國減稅希望國際資本流入美國,而中國希望通過加大對外開放、降低門檻使得外資能夠涌入。”
銀監會昨日表示,經國務院批準,銀監會將放寬對除民營銀行外的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限制,實施內外一致的股權投資比例規則。但有銀行業內人士對外資銀行持股比例的放寬表達了擔憂。
“銀行業開放一個較大的問題是如何處理外資和國資比例。取消20%、25%的限制,未來是否允許外資增持但不能超過國資?如何協調外資持股和國資持股比例的問題,這是操作層面的第一個挑戰。”一上市銀行內部人士還擔憂,未來外資銀行隨著持股比例的增加,務必會在董事會席位上有所作為。“目前外資行董事主要處在風控等崗位,如果外資機構謀求更多席位、派出強勢的董事,是否會對銀行的經營戰略有所影響?”
另一上市城商行的劉南(化名)同樣認為,“以前外資不可能成為唯一大股東,現在有了這個可能。金融開放是好事,但是這方面的金融風險要關注。”
中國金融市場還存在較大發展空間
針對銀監會推進銀行業對外開放的主要內容,溫彬和浙商銀行首席經濟學家殷劍鋒做了重點解讀。
首先,銀監會提出要放寬外國銀行商業存在形式選擇范圍,促進國內金融體系多樣化發展。
溫彬介紹,銀行商業存在形式是指開設分行還是子行,選擇獨資、還是合資方式等,不同存在形式對資本金、業務范圍等會有不同監管要求。放寬外資銀行商業存在形式選擇范圍,有助于外資銀行提高自主性、并根據其自身的經營策略選擇合適的組織形式。
其二,銀監會稱要擴大外資銀行業務經營空間,取消外資銀行人民幣業務等待期,支持外國銀行分行從事政府債券相關業務、放寬外國銀行分行從事人民幣零售存款要求,支持外資銀行參與金融市場業務,提高金融體系活力。
溫彬介紹,在2014年之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外資銀行申請經營人民幣業務,應當具備在中國境內開業3年以上,且提出申請前2年連續盈利的條件。2014年11月,國務院對這一條例進行修改,其中開業年限要求由3年以上改為1年以上,不再要求提出申請前2年連續盈利。下一階段,取消外資銀行人民幣業務等待期,有利于加快外資銀行展業,增加國內金融供給。溫彬進一步介紹,一直以來,外資銀行存款業務門檻較高,客戶群體多為高端客戶。“放寬外國銀行分行從事人民幣零售存款要求,將增加國內零售銀行業務市場競爭,會使零售客戶享受更好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溫彬表示。
對于“支持外資銀行參與金融市場業務”這一政策方向,溫彬認為,包括貨幣、債券、外匯、衍生品市場等在內的中國金融市場近年來取得了長足進展,特別是隨著利率和匯率市場化改革不斷深入以及資本市場的發展,我國金融市場還有較大發展空間,擴大外資銀行準入和參與金融市場業務,有利于豐富金融市場參與主體,提高金融市場效率,更好地發揮金融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
浙商銀行首席經濟學家殷劍鋒看來,銀監會出臺的三大政策方向要點主要在第二條。在他看來,未來中國債券市場將加快對外開放的步伐,其中重要的一條是,債券市場的交易主體是否有足夠多的外資金融機構。“放寬外資銀行對零售市場、國內市場的參與等,對改變中國金融市場的結構有好處。”殷劍鋒表示。
殷劍鋒表示,中國銀行業不必對金融開放有過多憂慮。“目前中國銀行業的零售業務競爭激烈、充分,線下競爭延伸到線上,外資銀行進入零售市場究竟能起多大作用有存疑之處。此外,中國銀行業在金融科技運用等方面并不比外資銀行差。”
在殷劍鋒看來,國內金融市場相對比較封閉,外資行較中資銀行有著較多的經驗。金融開放后,未來中國銀行業面臨的挑戰可能是外資行在境內外同時參與競爭,在資產配置等方面有著較大優勢。
■ 背景
金融體系多次發聲金融開放
實際上,從去年年底,金融體系高層已多次在公開場合就金融開放問題發聲。
今年3月,銀監會發布《銀監會辦公廳關于外資銀行開展部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就外資銀行開展國債承銷、托管、咨詢服務等業務資格進行了進一步明確。
7月20日,銀監會發布《關于修改〈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的決定》,明確了外資銀行入股中資商業銀行的條件。未來外資銀行既可以選擇以境外母行為主體投資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也可選擇以在華法人銀行為主體進行投資。
“外資目前在我國有1000多家經營性機構,經營總體穩健。但外資銀行在中國市場份額是下降的,這不利于銀行業市場競爭,將在持股比例、業務范圍等方面給予外資銀行更大空間。”銀監會主席郭樹清在十九大期間表示。
據媒體報道,銀監會統計顯示,截至2016年底,在華外資銀行資產總額為2.93萬億元,在銀行業金融機構總資產中占比1.29%。且這一比例從2011年以來逐年下降,在中國銀行業快速發展的同時,外資行并未跟上步伐。當年在華外資行凈利潤127.97億元,不及一家大型城商行當年的利潤。
外交部網站11月9日發布消息稱,中美元首會晤達成多方面重要共識,其中最重要的便是中國將以較大幅度放寬金融領域的市場準入。中方按照自己擴大開放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將大幅度放寬金融業,包括銀行業、證券基金業和保險業的市場。
11月10日,財政部副部長朱光耀介紹了兩國元首北京會晤在經濟領域達成共識的有關具體內容,細化了中國向外資開放金融市場的具體情況。其中包括,取消對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外資單一持股不超過20%、合計持股不超過25%的持股比例限制,實施內外一致的銀行業股權投資比例規則。
“單一持股不超過20%、合計持股不超過25%”的規定,起于銀監會2003年頒布的《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下稱《辦法》)。
不過,盡管如此,外資行在中國金融市場投資比重下降已經成為不爭事實。據媒體報道,近年來外資行連續減持中資銀行股份,截至目前,12家股份行的前十大股東中,僅有渣打銀行持有渤海銀行19.99%股權,以及新加坡大華銀行持有恒豐銀行13.18%股權等。同時,截至2016年底,外資銀行資產僅占全國銀行類機構總資產的1.3%。(記者 侯潤芳)
2017年補齊監管短板的重要內容就是完善金融規則體系,其中資管行業是特別需要強化規制的領域。資管新規提出了高要求,確立了資管發展目標,“改造”現有30萬億元銀行理財就是落實新規的首要任務。
昨日,銀監會通報了“僑興債”處罰結果,對廣發銀行總行、惠州分行及其他分支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罰沒合計7.22億元。這一金額已超過今年前10月銀監會系統對金融機構罰沒的6.67億元總和。
銀監會副主席王兆星近日在2017年城商行年會上指出,作為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重要一員,城商行群體一直堅持“服務地方經濟、服務小微企業、服務城鄉居民”的市場定位,整體實力顯著增強。
為深化國家開發銀行改革,彌補監管制度短板,銀監會制定了《國家開發銀行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8月30日,銀監會正式發布《信托登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信托機構應當在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發行日五個工作日前或者在單一資金信托和財產權信托成立日兩個工作日前申請辦理信托產品預登記,并在信托登記公司取得惟一產品編碼。
近日銀監會發布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簡稱《信披指引》),對于業內關注的逾期等數據,進行了清晰地界定和標準,且信批具有強制性,不再實施“自愿”原則。
近日,記者從中國銀監會獲悉,截至7月28日,銀監會已全部辦理完畢所承辦的建議提案,較全國人大代表建議辦理時限提前了兩個半月,較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時限提前了1個月。
據銀監會網站消息,銀監會今日發布《銀行業金融機構銷售專區錄音錄像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專區“雙錄”,即設立銷售專區并在銷售專區內裝配電子系統,對自有理財產品及代銷產品銷售過程同步錄音錄像。
8月18日,銀監會審慎規制局局長肖遠企在“銀監會近期監管工作通報”通氣會上表示,通過治理銀行業亂象,銀行業資金“脫實向虛”勢頭得到初步遏制,同業業務自2010年以來出現首次收縮。
四川九寨溝8日發生7.0級地震后,銀監會黨委高度重視抗震救災工作,黨委書記、主席郭樹清指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主動深入災區,實地走訪農戶和企業,準確把握受災群眾生產生活和受災企業恢復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情況。
銀監會稱,《條例》的起草將根據金融穩定理事會《金融機構有效處置核心要素》的相關要求,充分考慮風險處置中與ISDA(國際掉期與衍生工具協會)協議相關的暫緩金融衍生品合同的終止凈額結算權力,為快速、有序處置危機銀行提供充分保障。
在本輪市場化債轉股加速推進之時,市場對于是否會有企業通過此手段逃廢債抱有擔憂。在銀監會8月7日下發的《商業銀行新設債轉股實施機構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中再次強調,將扭虧無望、已失去生存發展前景等的企業拉入“負面清單”。
據澎湃新聞統計,2017年7月,各級銀監部門共披露了223張罰單。其中,銀監局36張,銀監分局187張,合計罰款3596.53萬元。這一數據與6月份的350張罰單、7835萬元罰款相比,分別下降36.3%、54%。
銀監會披露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6月末,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13.2%,流動性覆蓋率124.4%,銀行業金融機構撥備覆蓋率172.3%。
正如項俊波落馬、證監會頻繁開出天價罰單、金融反腐等近期新聞昭示的那樣,對金融亂象的高壓姿態已經形成,一場金融監管風暴正全面升級。銀監會密集發布7個監管文件,一場銀行業監管風暴正席卷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