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費改稅”漸行漸近 企業環保成本將增加
排污“費改稅”漸近 或先拿“霧霾”開刀
25日,財政部條法司在回顧2012年財政法律制度建設情況時透露,環境保護稅法送審稿正在履行會簽程序。
昨日(2月27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知情人士處了解到,排污“費改稅”已經討論多年,此次不會新立稅種,主要是對原來的排污超標收費部分從法律上予以規范化、法制化。
多位受訪專家稱,治污成本內部化,讓企業來承擔是一個大趨勢。但也有人擔憂,企業成本可能最終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費改稅”效果被看好
“‘費改稅’后,短期內環境會見到一定改善。”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秘書長駱建華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說。
據了解,目前,我國的環境保護費用主要由環保部門征收,其依據是國務院2003年頒布施行的《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通過改革后,以法律形式確立起環境保護的地位,把一種并不具有法律效用的收費,改變成具有法律效用的稅收制度,可以更好地確立起對于環境保護的責任。
同時,《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主要是從源頭上擬定排污費用的收費標準,對于促進企業的治污能力缺乏激勵。從事多年環保調研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周宏春介紹,以水資源為例,很多企業經過技術升級,水資源采取循環利用,排放的水較少,或者經過技術改造后排放的水可能已經達標,但是依舊需要繳納排污費。
破除排污費的地方性差異,形成全國統一收費標準,對于環境污染的治理也具有積極作用。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政府預算研究中心主任王雍君告訴記者:“稅收制度在全國范圍來講比較統一,但排污收費在全國各個地區的差異比較大。”
可能先試點再全國推廣
環境稅在我國并不是一個新鮮事物,據業內專家稱,國家相關部門已經討論過十多年,環境稅不大可能立即在全行業推廣,更可能會選擇性地先在一些重污染行業試行,這些將是環境稅第一批納入的征收對象,然后再逐步擴展。
今年3月,全國政協委員、環保部副部長周建曾公開表示,環保部考慮將幾項開征環保稅條件比較成熟的污染物(如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從排污收費改為收稅。如此一來,法律效力和強制措施將更到位。
與歐盟征收的碳稅不同,我國環境稅可能被迫要將碳稅的征收延后。駱建華指出:“我國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短期內難以改變,征收碳稅對于控制二氧化碳有促進作用,但是很難見效。”
今年1月,我國出現了大面積的持續霧霾天氣,環境稅可能會先向“霧霾”開刀。駱建華告訴記者:“我國當務之急是二氧化硫稅和氮氧化物稅,(開征這些稅)是中國現實環境問題的需要。”
據了解,造成我國霧霾嚴重主要原因就是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大,如果征收相關環境稅,對霧霾治理的促進作用明顯。駱建華也表示,對于治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問題,技術、商業模式等方面都不存在障礙,關鍵是政策能否到位。
實際上,駱建華所強調的政策到位,主要包括財政補貼、財稅優惠等正激勵的政策引導,例如脫硫脫銷的電價補貼等,還有一種較為有效的辦法就是征稅。
企業環保成本將增加
由排污費改為征收環境稅,在其他國家已證明對于環境的改善具有積極作用,但是,采取環境稅后,會否增加企業負擔、企業成本會否轉移到消費者身上,成為了關注的焦點問題之一。
據了解,目前我國的排污費收費標準較低,以二氧化硫為例,按照國家標準,依據廢氣污染物每當量的征收金額,每千克0.6元。但是,實際二氧化硫的治理成本遠遠高于這個標準,據業內專家測算,二氧化硫每千克的治理成本達到1.95元。
“費改稅”之后,污染物的排放費用將會進一步提高。駱建華說:“我們建議的二氧化硫的稅費是每千克2元錢,高于它的治理成本,促進企業去治理,這也是‘費改稅’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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