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階梯存儲法
如有5萬元需要儲蓄,可以將其中的2萬元存為活期,方便自己使用的時候隨時支取。然后將剩余的3萬元分別分成3等份存為定期,存期分別設置為1 年、2年、3年。1年之后,將到期的那份1萬元再存為3年期。其余的以此類推。等到3年后,我們手中所持有3張存單則全都成了3年期的,只是到期的時間有所不同,依次相差1年。采用這樣的儲蓄方法可以讓年度儲蓄到期額達到平衡,既能應對儲蓄利率的調整,又能獲取3年期存款的高利息,所以是工薪家庭為子女積累教育基金的一個不錯的儲蓄方式。
2、連月存儲法
我們可以每月將自己結余的錢存為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儲蓄。這樣在一年后,第一張存單到期,我們便可取出儲蓄本息,再湊為整數,然后進行下一輪的周期儲蓄,像這樣一直循環下去。于是我們手頭的存單始終保持在12張,每月都能獲得一定數額的資金收益,儲蓄額流動增加,家庭積蓄也會逐漸增多。這里儲蓄法的靈活性比較強,具體每月需要存儲多少,可以根據家庭經濟的收益情況作出決定,并沒有必要定一個數額。如果有急需使用資金的情況,我們只要支取到期或近期所存的儲蓄即可,從而為我們減少了一些利息損失。
3、四分儲蓄法
如有1萬元要儲蓄,我們可以將其分存成4張定期存單,每張存額可以分為1000元、2000元、3000元和4000元,將這4張存單都存為一年的定期存單。采用這種方式,如果我們在一年內需要動用4000元,那么只要支取4000元的存單就可以了,從而避免了“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弊端,很好地減少了由此而造成的利息損失。
4、組合存儲法
這種方法的本質就是本息和零存整取組合。比如用5萬元來儲蓄,我們就可以先開設一個存本取息的儲蓄賬戶,在一個月后,取出存本取息儲蓄的第一個月利息,然后再開設一個零存整取的儲蓄賬戶,在接下來的每月中都可以將利息存入零存整取這個賬戶中。這種方式不但能獲得存本取息利息,而且存入了零存整取儲蓄后還可以得到利息。
5、自動轉存
儲蓄的時候,可以和銀行約定進行轉存,這樣做的好處就是它可以避免存款到期后如果不及時轉存,逾期部分按活期計息的損失。另外,如果存款到期后正遇上了利率下調,之前預定自動轉存的,就能按下調前較高的利率計息。而如到期后遇到利率上調,我們也可取出后再存,同樣能享受到調高后的利率。
6、活期儲蓄存儲
活期存款的好處就是靈活方便、適應性強,我們可以將這部分錢用來做日常生活的開支。比如可以將月固定收入(例如,工資)存入活期存折作為日常待用款項,可以用來供日常支取開支中的水電、電話等費用,這樣從活期賬戶中代扣代繳支付是很方便的。也要注意,活期存款的利率低,如果活期賬戶里有較為大筆的存款,那就應該及時進行支取并轉為定期存款。此外,對于在平日里有大額款項進出的活期賬戶,為了保證利息生利息,最好應該將這個賬戶每兩月結清一次,然后可以用結清后的本息再開一本活期存折。
7、整存整取定期儲蓄存儲
定期存款在通常情況下適用于在較長時間不需動用的款項。這樣的存儲方式一定要注意存期要適中,具體可以這樣操作:比如一筆款項打算存為整存整取的方式,定期5年,我們不直接存為5年,而可以將存款分解為1年期和2年期,然后滾動輪番存儲,這樣的話利生利收益效果是最好的。如果在低利率時期,這時就可以將存期設得長一些,能存5年的最后不要分段存取,因為低利率的時候,儲蓄收益遵循這樣的原則:“存期越長、利率越高、收益越好”。
8、通知儲蓄存款存儲
這類存款的適用對象主要是近期要支用大額活期存款可是又不明確具體的支用日期的儲戶,比如,個體戶的進貨資金、炒股時持幣觀望的資金或是節假日股市休市時的閑置資金。對于這樣的資金,可以將存款定為7天的檔次。
(孫曉宇)
國人向來偏好儲蓄,盡管近年來出現了各種替代存款的產品,如貨幣基金、國債、銀行理財產品等,仍有很大一部分人喜歡把錢放在銀行里。盡管銀行存款沒有高的收益率,但銀行賬戶里有足夠的金額才讓人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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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說,他們夫妻二人靠經營一家服裝店為生,這張銀行卡里存的是他們多年的積蓄,可謂一下子傾家蕩產了。
銀行窗口不辦理整存,要存3000元這樣的“整錢”,請到ATM機上完成!長春市民郭先生的這個遭遇不是個例,很多地方的銀行都有如此規定。
銀行儲蓄是民眾傳統的理財方式,利息高低倒在其次,最能吸引人的把錢存到銀行放心,安全有保障。
央行頒布了6次降息令,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從3%腰斬至1.5%,銀行存款加速流失。
6月27日,央行宣布年內第三次降息。截至6月30日,人民財經通過查閱各商業銀行官網發現,多家銀行已相繼調整利率。整體而言,城商行及全國股份制銀行要高于國有大行。
進入四月份,銀行業陸續發布今年一季報。在延續去年年末凈利增速回落的同時,更讓銀行揪心的存款增速也出現了大面積回落。那么,問題來了:錢都去哪兒了?
沒有短信提醒,沒有電話告知,自己銀行賬戶里的存款卻不翼而飛。據警方及銀監部門通報,存款“失蹤”案件近期在浙江、河南、安徽、湖南等地屢屢發生。單筆“失蹤”的企業存款最高達3.5億元,尚未追回的個人存款近5000萬元。這讓許多市民開始焦慮:這是咋著了,我存在銀行的錢還安全嗎?以后,我們應該把錢放在哪?
近期,類似的存款“失蹤”案件在浙江、河南、安徽、湖南等地屢屢發生:2014年10月,上市酒企瀘州老窖在中國農業銀行長沙迎新支行的1.5億元存款失蹤;今年1月10日,瀘州老窖又發布公告稱,在工商銀行河南南陽中州支行等處的3.5億元存款出現“異常”。
對于銀行來說,應當承擔的義務包括為服務整體安全性提供保障,謹慎核查證件、憑證、信息、密碼、簽名。在司法實務中,對無密碼克隆卡遭盜刷的,有的法院認為根本原因在于銀行發行的磁條卡技術含量不高、終端系統不能有效識別偽卡交易所致,并判令銀行承擔賠償責任。
據說每當有存款“失蹤”,確定是儲戶、銀行還是銀行員工個人的責任十分困難。而非像實際操作那樣,首先要求丟錢儲戶自己取證,以證明銀行存在過錯,否則對存款“失蹤”不負責任。
自從央行宣布降息之后,上午不斷有客戶來到銀行網點或打電話咨詢最新的存款、貸款利率。
中國人民銀行24日發布《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4)》
其四,保險公司辦理銀行存款業務,應當選擇取得保險資金托管資質的商業銀行或者其他專業金融機構實施第三方托管。對銀行存款的嚴格監管,在業內看來,也堵死了近一年來銀行業內興起的“委托定向投資”同業業務模式的保險資金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