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銀行客戶經理向儲戶推介泛鑫理財產品 興業否認
導讀:據銀行初步排查,在滬商業銀行嚴格執行了監管部門有關理財產品代銷業務的監管要求和規定,各銀行均未與泛鑫公司這類中介機構建立代理銷售關系,目前也未發現通過銀行柜面銷售泛鑫理財產品,未發現有銀行員工私售該產品;但在排查中發現,有極個別銀行客戶經理存在私自推介泛鑫理財產品的行為,有關銀行正在進一步核實,并按其銷售人員管理規定予以處理之中。
泛鑫事件像一枚定時炸彈般攪渾了上海的金融界,繼15日上海保監局發聲后,上海銀監局也著手排查在滬主要中資銀行是否存在推介或銷售泛鑫公司產品的行為。
而在泛鑫銷售的理財協議中提及的興業銀行,也于21日發布澄清聲明,撇清與銀行的關系,這場理財變保險、保代騙傭金的鬧劇還將如何演變?
有銀行客戶經理推介泛鑫理財產品
泛鑫保險代理事件繼續發酵,繼被曝美女老總跑路后,8月15日,上海保監局通報了該公司存在擅自銷售自制固定收益理財協議的問題,而等到部分消費者來到公司辦公地點,才恍然大悟,在他們購買的理財協議背后還暗含保單。
這與21世紀網此前了解的情況基本一致,知情人士指出,上海泛鑫在與客戶簽訂合同時,會簽訂兩個合同,而報道所提及的客戶可能對此操作手法并不知曉。據媒體報道,部分泛鑫客戶只是在銀行客戶經理的推薦下,購買了泛鑫的理財產品,而泛鑫的銷售人員卻代為簽署了保單。
而泛鑫自身則利用保險公司給予的高額傭金和渠道費用(兩種費用合起來通常高于首期交付的保費)來迅速提升公司規模,并用這些代理所得以客戶名義購買新保單,繼續套取保險公司返還的代理費用。
但是續期的渠道傭金往往低于首期,這種操作模式總會有資金鏈斷裂的時候,于是上演了美女老總跑路的戲碼。
事件至此已不單純是保險中介的管理問題,滬上銀行也被拖拉下水。上海銀監局緊急要求在滬主要中資銀行就是否存在推介或銷售泛鑫公司產品行為進行全面排查。
據21世紀網了解,上海銀監局已在第一時間要求在滬主要中資銀行就是否存在推介或銷售泛鑫公司產品行為進行全面排查。
并表示“據銀行初步排查,在滬商業銀行嚴格執行了監管部門有關理財產品代銷業務的監管要求和規定,各銀行均未與泛鑫公司這類中介機構建立代理銷售關系,目前也未發現通過銀行柜面銷售泛鑫理財產品,未發現有銀行員工私售該產品;但在排查中發現,有極個別銀行客戶經理存在私自推介泛鑫理財產品的行為,有關銀行正在進一步核實,并按其銷售人員管理規定予以處理之中。 ”
興業銀行否認指責
上海銀監局通報的情況中,雖未提及具體銀行名稱,但在此前的報道中,提到客戶是在興業銀行金沙江支行的柜臺簽訂的相關理財協議。對此,興業銀行上海分行也于21日緊急澄清。
興業銀行澄清公告表示,上海分行從未與上海泛鑫保險代理有限公司開展過任何業務合作,未發現分行員工存在私自銷售上海泛鑫保險代理有限公司產品行為,也未發現客戶在我分行網點與上海泛鑫保險代理有限公司簽訂相關理財協議。
而對于在泛鑫客戶的理財協議中,“所屬銀行”一欄中出現了興業銀行的名字,興業銀行稱“經核實,系客戶本人用于繳款的銀行卡開戶銀行為我行”。
實際上,銀行客戶經理近年來常招惹是非,去年年底的華夏銀行嘉定支行事件,也是禍起理財經理,華夏銀行澄清認為是客戶購買的信托產品并不是銀行代銷產品,而是理財經理的私人行為,也就是業內常說的“飛單”。
對此,21世紀網曾咨詢過法律人士,律師許海波認為,(銀行)承擔代銷責任,一般需要提供相應的材料來證明這是銀行的代銷行為;或是證明理財經理是職務行為,并直接推薦了該理財產品。
【興業銀行澄清公告全文】
一、我分行從未與上海泛鑫保險代理有限公司開展過任何業務合作。
二、未發現我分行員工存在私自銷售上海泛鑫保險代理有限公司產品行為。
三、未發現客戶在我分行網點與上海泛鑫保險代理有限公司簽訂相關理財協議。
四、有媒體報道提及在理財協議中“所屬銀行”一欄中出現“興業銀行”的名字,經核實系客戶本人用于繳款的銀行卡開戶銀行為我行。
(胡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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