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腐敗案件頻發:賄賂成為行業潛規則
導讀:葛蘭素史克(中國)采取直接行賄或贊助項目等形式,向少數醫藥行業組織、醫院、醫生等大肆行賄;福建漳州藥品回扣案件全市二級以上醫院“無一幸免”;賽諾菲被曝通過研究經費、現金報銷、禮品贈送等方式,向70多家醫院的500余名醫生行賄,最為知名的大型三甲醫院均赫然在列。
跨國藥企相繼被曝行賄、福建漳州73家醫院涉及藥品回扣、陜西富平醫生涉嫌賣嬰……近期醫療案件頻發,引發人們對醫藥行業的思考。中國醫師協會8月6日至9日連發三文,譴責拐賣嬰兒的犯罪行為,呼吁醫生加強自律抵制藥品回扣行為,并擬倡導建立醫師“黑名單”制度。
受訪專家認為,藥品賄賂案與賣嬰案都涉及醫德醫風,嚴重影響醫生形象,但要從根本上治理藥品賄賂則更要完善醫療體制。
藥品賄賂:行業“集體舞”?
葛蘭素史克(中國)采取直接行賄或贊助項目等形式,向少數醫藥行業組織、醫院、醫生等大肆行賄;福建漳州藥品回扣案件全市二級以上醫院“無一幸免”;賽諾菲被曝通過研究經費、現金報銷、禮品贈送等方式,向70多家醫院的500余名醫生行賄,最為知名的大型三甲醫院均赫然在列。
“這些形式都是藥品回扣的‘異形詞’。”一位一線醫生直言,這些幾乎是慣性運作的常用模式,是行業的“集體舞”。
山東一位市級醫院醫生透露,一個有處方權的內科醫生一個月藥品回扣能拿1萬多元。而這些只占藥品回扣的小頭,60%至80%的回扣用于公關分管院領導、藥劑科主任、器械科主任、藥房等。
中國醫院協會副秘書長莊一強指出,雖然最近被曝的是外企,國內藥企的情況并不亞于此。
他指出,國內藥企原創藥少,難以憑產品特性來競爭,只能在營銷等方面競爭。從這一點說,國內藥企行賄可能更嚴重。跨國藥企之所以可被舉報、查證,恰是因為管理嚴格、證據充分,國內一些藥企想查都找不到證據,更亂。
“現象普遍存在不一定就是合理的,但說明它有存在的條件。這些條件不改變,現象就難根除。”同濟大學教授王永光說。
體制“內傷”:扭曲的評價體系
近幾年來,我國深化醫改取得明顯進展,隨著基本醫保制度的全民覆蓋、基本藥物制度的初步建立等,群眾看病貴看病難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同時衛生領域也一直矢志不渝地打擊、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規范醫療行為。
但是為什么“剪不斷”醫藥行賄受賄的這條利益鏈?莊一強直言:“我們需要檢討相關體制。”
一是體制沒有保障醫生的正當利益。莊一強指出,當前藥品和檢查收入占醫院總收入的一大半,“以藥養醫”機制抹殺了醫生的知識價值,導致人們愿意給藥品器械買單,卻不愿為知識與技術買單。從收受紅包到藥品回扣,從大處方到大檢查,都與這種扭曲的價值評價體系密切相關。
山東省萊蕪市人民醫院副主任醫師孫啟峰從業19年,每月從掛號費中提成僅十幾元;一臺2000元的手術。“這對醫生來說,知識太不受尊重。”
二是不科學、不透明的藥品定價機制給藥品回扣留下了空間。目前藥品定價主要由藥廠說了算,缺少科學扎實的成本核算和調查,而廠家往往虛高定價,一方面預留出各環節的回扣空間,另一方面在“以藥養醫”體制下高價藥醫生更愿開,提成高。
許多商業領域都有回扣,但藥品回扣的危害更為人關注。它導致藥價虛高,損害了患者利益,藥品回扣費用一般占到藥價的二三成;同時它也損傷了醫院和醫生的形象,使得少數人喪失職業道德,不以藥品質量為標準來選擇患者用藥,而是以回扣數量來決定。
“趕緊取消灰色收入,盡快擠掉藥品回扣這個‘瘡癰’,我們也想抬抬頭,拿上正當陽光的收入。”一位醫生如是說。
徹底治理:刀不動在根上病就難除
葛蘭素史克案件、福建漳州案件都已查處,舉報賽諾菲材料涉及的相關方也已明確,將開展調查。如果查實將絕不會姑息,嚴肅查處違法人員。
中國醫師協會受國家衛計委委托,承擔對執業醫師的考核。該協會在8月9日的發文中表示,建立“醫師黑名單”制度,并且會建議所有的醫療機構不再聘用該醫生。
“這一制度對于個案有可操作性,但對醫藥賄賂這種普遍現象則會陷入尷尬。”一位資深業內人士直言,“刀沒動在根上,病就難除。切掉了這個瘡,會在另一個地方長出瘤。”
一位跨國藥企工作人員也告訴記者,一般的處罰只是延長了藥品賄賂的利益鏈。如果環境不變、條件不變,銷售方式也難變。
受訪業內人士建議,要從根本上杜絕或減少醫藥賄賂事件,就要改革醫療領域的收入分配體系、加大對醫藥行業的監管力度以及增強醫療領域的透明度。
首先要取消以藥養醫,提高醫療服務價格,讓他們拿到與付出成正比的體面收入。山東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尹愛田說,醫生是人們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群體,他們理應獲得與其付出相匹配的較高收入,得到全社會的尊崇,而不是像現在這樣暗中拿“回扣”。
其次,在提高收入的基礎上,應加大監管和處罰力度,提高醫生違法成本。如香港,醫生一旦違法可吊銷行醫執照且難再入這一行業;在國內民營醫院也沒有回扣問題,因為一旦查到醫生立刻開除。因此有關專家也建議國內增加“終身禁醫”規定。
第三,要規范醫藥企業和市場,促進藥品研發、銷售、流通等環節的公開透明;加大對藥企的管控力度,科學制訂藥品價格。
一位跨國藥企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邀請專家參加學術會議、講學、做臨床研究,這種情況在國外也存在,有的也是正常學術交流范圍。
“藥企資助藥品的臨床研究,是正當甚至是必須的,藥企必須投入研發。”一位資深業內人士指出,關鍵是要建立明確的制度,將暗貼必為明補,并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管部門的監督。
(周婷玉、王海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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