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減免稅規模過大將影響財政支出
近期國務院決定對月銷售額2萬元以下小微企業實行營業稅和增值稅免稅政策,但被外界認為“力度太小”,財政部昨日回應,在當前形勢下此項措施是有力且比較公平的。
根據財政部表態,此前有企業建議提高起征點,或將起征點改為免征額,以擴大受惠企業范圍,在此次調整中或許不會有所體現。
8月1日起,小微企業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將被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據財政部初步估算,這將為超過600萬戶小微企業帶來實惠,直接關系幾千萬人的就業和收入,預計年減稅規模近300億元。
財政部認為,上半年財政收支矛盾突出,在此背景下出臺這一政策,凸顯了政府對小微企業發展、穩定經濟增長、鼓勵創業、促進就業的重視和支持。
現行稅制規定,對銷售額未達到起征點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2011年,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上調至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各地區可在上述幅度范圍內自行確定具體起征點標準。財政部數據顯示,全國900多萬個體工商戶因此實行了增值稅和營業稅免稅政策,占個體工商戶總數的比例超過60%。
對于此次政策調整的初衷,財政部解釋,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都是經營實體,經營規模比較相近,因經營實體性質不同而適用不同的政策確實存在不公平的問題。此次國務院決定出臺小微企業免稅政策,實現了兩者稅收政策的銜接,體現了公平稅負的原則。
政策出臺后,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有觀點認為“起征點2萬”的力度不夠大,受益面不夠廣,希望進一步提高標準,擴大范圍。有企業代表認為應當上調至5萬~10萬元,也有學者建議將起征點改為免征額,一方面擴大了受惠企業范圍,同時可以消除剛超過2萬元起征點企業面臨的稅負差距。
財政部回應,實施稅收優惠政策往往需要充分考慮政策的協調和均衡性以及財政的承受能力。“在當前形勢下,針對月銷售額2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實行免稅政策,適用范圍是適當的,措施是有力的,也是比較公平的。”
財政部表示,一方面每個企業在發展初期,規模較小,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相對較低,生產經營的稅收敏感度更高,對政策扶持的需求更大,同時,這些企業往往也最具有活力和發展潛力,“好鋼用在刀刃上”,才能充分發揮減免稅政策的扶持效果。從另一方面看,如果減免稅規模過大,將會影響公共財政支出的規模,實際反而會削弱財稅政策整體效果。
2011年以來,國家還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業政策,包括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適用范圍并延長執行期限;免征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貸款印花稅;對小微企業免征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等。
此外,目前推進中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改革試點,原適用5%營業稅稅率的小微企業,改征增值稅后,大部分按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稅負水平下降40%。原適用3%營業稅稅率的小微企業,因為由營業稅的價內核算變為增值稅的價外核算,稅負也有所下降。
(張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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