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民房子被賣不知情 兩家中介私自網簽太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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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居民李映雪(應受訪者要求,使用化名)萬萬沒有想到,她只是在房產中介留下自己的房產證、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中介轉眼就把房子“賣”給一個她素不相識的人。
“這是我的房子,為啥我沒有出面,房子就網簽過了?”李映雪質疑說,購房者不在現場中介就能網簽,這是不是屬于房管部門監管不到位?
【遭遇】房子“賣”給陌生人,自個兒不知情
提起自己的遭遇,李映雪氣不打一處來:“我都沒到現場,中介就把我的房子賣了。你說,這合理嗎?”
她說,自己在鄭州有一套價值百萬的房產,一直想賣出去。4月初,她找到鄭州伯樂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花園路店),公司經理稱會給她找到合適買家,但需要李女士的身份證、房產證和戶口簿。出于謹慎,李女士把身份證、房產證和戶口簿的復印件提供給這家公司。
5月,李女士通過朋友介紹,為自己的房子找到合適的買家。但是,當她和買家一起去房管局辦理網簽手續時,她傻眼了:房管局網簽系統顯示,她的房子已被“賣給”一個她素不相識的人,網簽的時間是:2013年4月25日。
【疑惑】壓根兒不認識買房人、辦理網簽的中介
“房子已辦了網簽,不能退房。”鄭州市房屋登記交易中心工作人員提醒李女士,要想把房子賣給其他人,需要網簽的雙方到房管局,把網簽取消。
李女士不明白:“我壓根不認識那個所謂的買房人,我連他的聯系方式都沒有。”
還有一個困擾她的問題:她怎么也弄不明白自己的房子如何在4月25日和一個陌生人網簽了,辦理網簽不是需要雙方當事人都在場嗎?
網簽信息顯示,為李女士辦理網簽的中介公司是鄭州常興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李女士一聽頭更大了:我從沒有和這個公司聯系過,它是怎么得到我的信息的?
【調查】兩家中介私自搞定“網簽”
看來,想弄明白真相,還得從這個名為“常興房產中介”的公司入手。
昨天下午,記者和李女士一起撥通“常興房產中介”的電話,那頭一聽“李映雪”這個名字,立即掛斷電話。李映雪說,她當時想弄明白自己房子究竟是如何被“賣”的時候,也吃了不少閉門羹。
房管部門涉入調查后,李女士才弄明白,自己的房子原來是被伯樂房產中介和常興房產中介聯手賣掉的。
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說,2013年4月25日,伯樂房產中介花園路店經理拿著李女士和另一個人的身份證、房產證、戶口簿(均為復印件),到常興房產中介辦理網簽,常興公司在買賣雙方沒有到場、沒有核實買賣雙方資料原件的情況下,就辦理了網簽。
根據鄭州市的規定,房子網簽時,買賣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場。
昨日,記者聯系到伯樂房產中介,詢問網簽當天,為什么不通知李女士在現場。工作人員稱主管負責人不在,拒絕記者采訪要求。常興房產中介也沒有回答記者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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