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環保聯合會遭質疑:污染企業繳費可成會員
成立8年的中華環保聯合會,被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根據目前正在審議的環保法修正案草案規定,環境公益訴訟主體將只限定為中華環保聯合會一家。這在業界引發激烈的爭議,甚至有專家稱“這是一種嚴重的倒退”。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閱資料發現,中華環保聯合會采取企業、個人兩種會員方式。企業會員分會員單位、理事單位、常務理事單位、副主任委員單位、主任委員單位5個級別,根據級別不同,每屆分別繳納1萬~30萬不等的費用。而在這些企業會員中,很多都是曾被曝光的“污染大戶”。
對此,一些業內專家表示,中華環保聯合會的公益性存在質疑,很容易出現“權力尋租”現象。
中華環保聯合會副主席兼秘書長曾曉東則予以否認。他在接受新華社采訪時表示,中華環保聯合會沒有向任何領導進行過 “匯報”或者背后運作,對外“不會權力尋租,接受賄賂”,將接受法律、社會、其他民間環保組織和媒體的監督。
“污染大戶”成企業會員
《聯合會章程》顯示,中華環保聯合會會員包括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兩類。單位會員為熱心環境事業的企事業單位和有關社會組織。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律師夏軍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中華環保聯合會既作為環保公益訴訟主體,站在受害公眾一邊,又吸納企業成為會員,將難以真正做到與民眾一起向污染企業發起公益訴訟。
記者了解到,企業會員分會員單位、理事單位、常務理事單位、副主任委員單位、主任委員單位5個級別。目前,主任委員單位1家,副主任委員單位7家,常務理事單位25家,理事單位100家,會員單位157家。
其中,金光紙業(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玖龍紙業(控股)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屬于副主任委員單位,深圳市廣深沙角B電力有限公司等屬于常務理事單位。然而,這些企業中不少都有違規排污的“案底”。
記者在公眾環境研究中心的“污染地圖”中檢索發現,2008年、2009年,玖龍紙業(重慶)有限公司分別因為排污問題受到處罰;2013年,玖龍紙業(太倉)有限公司被江蘇環保廳監控到有超標排放行為。以上兩家企業均屬于玖龍紙業(控股)有限公司的旗下企業。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專家稱,雖然公益訴訟與企業會員管理歸兩個不同的部門負責,但中華環保聯合會能否起訴其會員單位,令人擔憂,甚至有可能成為污染企業的“避風港”。
這一擔憂并非沒有依據。早在2007年,中華環保聯合會就曾因對待金光集團有限公司的態度引發廣泛爭議。當年1月,北京地球村環境教育中心主任廖曉義向該會寫信稱,由于對金光集團APP在中國推動林漿紙一體化項目建設進程中出現的涉嫌危害環境行為強烈不滿,和對中華環保聯合會關于金光集團APP中國林漿紙一體化調研報告持有不同意見,決定退去該會理事一職。
綠色和平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中華環保聯合會在過去幾年做了一些公益訴訟,但訴訟對象主要是一些地方的小企業,沒有涉及到一家其會員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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