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產業扶持政策定調 補貼細則呼之欲出
在歐盟試圖對中國光伏產品關上大門之際,國務院總理李克強6月1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定調國內光伏產業扶持政策。
有業內專家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國務院常務會議后對光伏的補貼政策很快會出臺,政策扶植的最終目的是要將光伏發電的價格降至煤電同等水平。
光伏發電補貼很快出臺
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的一大亮點是 “重點拓展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而具體的扶持措施包括:優先安排光伏發電計劃、全額收購所發電量、擴大可再生能源基金規模、保障對分布式光伏發電按電量補貼的資金及時發放到位。
業內人士評價稱這屬于相對市場化的救助,通過刺激光伏產業的下游,著力激發國內市場的有效需求,在拉動光伏應用市場時,也帶動對上游制造企業的需求。
2012年10月26日,國家電網發布了 《關于做好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服務工作的意見》,鼓勵分布式光伏發電分散接入低壓配電網,承諾對6兆瓦以下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免費接入電網,全額收購富余電力,意味著國家電網打開了私人光伏發電并網之門。在此背景下,各地家庭光伏電站如雨后春筍般涌現,裝機規模也越來越大,日前有報道稱,浙江企業在廠區屋頂裝機32兆瓦的光伏項目,建成后年均發電量3148萬千瓦時。
不過由于分布式光伏發電市場方興未艾,企業總有些舉棋不定,其中重要的原因在于光伏發電的市場。相對于燃煤發電幾毛錢的價格,光伏發電的價格有時高達三四元,巨大的價差使得電網公司購買的積極性不高,發電廠涉足光伏發電的積極性也不高。而電網企業出于成本的考慮,也更青睞于不斷供電的煤電。
其實,早在2006年出臺的《可再生能源法》就明確規定要對光伏發電量進行全額收購,但該規定從未強制執行過。對于光伏發電的補貼也早已提上日程,補貼的重要來源在于可再生能源基金。2009年12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關于修改可再生能源法的決定,提出國家財政設立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基金的資金來源包括國家財政年度安排的專項資金和依法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
作為光伏發電補貼方案的起草者之一,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光伏專業委員會主任趙玉文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補貼光伏發電的征求意見稿早就出來了,并且也上報給了中央,這次國務院會議明確確定對光伏行業的扶植,預計政策會很快出來,“核心問題就是通過可再生能源基金進行補貼,最終的政策是通過基金來補貼高于煤電價格的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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