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貸款暗現霸王條款 中國人壽新規惹官司
核心提示:中國人壽新規規定一年之內保單借款不能超過4次,給消費者權益加上了鐐銬。這究竟是為了管理堵漏還是新的霸王條款呢?
21世紀網 保單也能借錢?保險的保單貸款功能雖然不為人所熟知,但卻能給一些保險消費者“救急”,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好處。然而中國人壽近期卻悄然推出了新的規定,保單貸款申請人在“申請日前12個月不能超過4次”,
規定將保單貸款這一消費者權益加上了鐐銬,究竟是為了管理堵漏還是新的霸王條款呢?
保單貸款有新規? 中國人壽限定次數
已經在中國人壽投保了十數年的陳女士最近很氣惱,她于今年4月18日上午在中國人壽蘇州分公司新區營業廳辦理保單借款時被告知,她的保單借款次數已超限。而當問及具體原因時,才知道是江蘇省公司規定投保人一份保單一年只能借款4次。
而更讓陳女士氣憤的是,“合同外強制要求投保人與其簽訂協議,即保單還款時不得使用POS機刷卡的方式,否則依據保監會的規定有權限制我的借款權限”。陳女士告訴21世紀網,當時中國人壽給她的解釋是保險公司“響應保監會反洗錢、反套現、非現金管理的規定,限制投保人保單借款次數”。
但陳女士認為,自己作為一名中國人壽的老客戶,之前都是用信用卡繳納保費和還款的,怎么突然之間就變卦了?
過客戶服務專線,21世紀網咨詢了國壽上海分公司對于保單貸款限次的情況,與陳女士所說相同,客服告訴21世紀網,近期公司的措施進行了調整,保單貸款申請人在“申請日前12個月不能超過4次”,而問及還款,客服先是明確可以使用有銀聯標志的銀行卡,經由POS刷卡,但是過了一會兒,她對此番說法進行了更正,“只能刷借記卡,不能刷信用卡”。
為了驗證是否是根據監管部門的要求所做的調整,21世紀網也聯系了中國保監會上海監管局人身保險監管處一位工作人員稱,“我們局沒有出過這樣的規定”。
21世紀網咨詢了多位壽險業內人士,均表示保單貸款次數應該是不受限制。國內一家大型保險公司壽險業務總監告訴21世紀網,“保單借款次數無規定,只要不超過該公司規定的可借款的最高比例(現金價值)”,而對于還款,該總監則表示“不能用信用卡”。
但這一規定也不是通行的,壽險產品專家丘斌斌就表示,多家保險公司還是允許信用卡還款的。同時,他認為,保單貸款作為客戶權益之一,是不應該受限的。
“現在有些小公司限制保單貸款,可能是怕對自身的現金流造成沖擊”,丘斌斌分析道,“或者是擔心出現信用卡套現”。之前就發生過利用保險公司“猶豫期內全額退保”的服務條款,進行信用卡套現的案例。
據媒體報道,一男子在保險公司員工的幫助下,用信用卡購買了價值20萬元的人壽險,然后再向保險公司申請猶豫期內的退保。根據“猶豫期內全額退保”的服務條款,只要客戶在約定時限內反悔,保險公司會將保費全額返還到客戶指定的賬戶內。20萬元的信用卡額度,就通過保險公司,變成了真金白銀。
對此,陳女士也覺得很無奈,“也有人跟我這么分析過,但是我都沒弄明白怎么套現的,我自己更不會去套現了”。丘斌斌也認為,交了很多年的客戶,一般不存在這種套現問題。“比如交了10萬元,(保單生效后)再貸款的額度可能也就5、6萬吧,就算通過信用卡還款套現了,還有10萬元在保險公司壓著”。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