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套取公積金成半公開產業 手續費高達17%
“正常情況下提不出的公積金,交給我們,只要15天就能提出來。提取金額不同,手續費的標準也不同,提取金額30萬以上,手續費是10%;提取金額10萬左右,手續費是17%。”一位自稱可辦理提取公積金業務的男子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說。
作為我國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住房公積金制度為改善城鎮居民住房條件發揮了重要作用。而在現實中,“低存低貸”、“強制儲蓄”的住房公積金在降低部分繳存者購房成本的同時,也面對著“劫貧濟富”、“劫貧濟貧”的爭議和花樣百出的非法套取。對此,專家指出,解決住房公積金制度在現實中暴露的諸多問題,不僅應嚴厲打擊非法套取,也應統籌設計,增強各地公積金統籌程度,并通過拓展投資、投資收益反哺、“限高保低”等多項措施,確保更多中低收入繳存者享受制度紅利。
非法套取手段花樣百出
《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了解到,在我國很多城市,“套取公積金”已成為半公開的地下產業。不僅街頭“提取公積金”廣告屢見不鮮,在百度搜索“提取公積金”關鍵詞,也可以發現大量協助繳存人非法套取住房公積金的信息。
通過百度搜索,記者聯系到一位自稱某投資理財有限公司負責人的男子。他表示,按照規定,買房、租房、大修等原因都可以提取公積金,但是提取的各種標準很嚴格。如果不按照規定的用途,住房公積金是很難提出來的,所以才會有他們這個行當。
“以前人們主要通過虛假購房憑證套公積金,現在住房公積金中心與房管局、央行征信系統以及公民身份信息系統已經聯網,用這種辦法套取公積金根本不可能;過去還有通過假租房套公積金的,簽一份虛假的租房協議,一個月房租幾萬塊錢,一次提一年的,也能一次提出幾十萬公積金,但是這種辦法‘太假了’,公積金中心也采取了相關的限制措施,租房提取不能超過一定的標準,所以這種辦法也不行。”他說。
業內人士指出,在目前的制度設計下,公積金管理中心與許多公民基本信息都未能聯網,對于一些非法套取行為,雖然能通過實地考察、實地調檔等方式予以遏制,但時間成本和人力成本太高。除此之外,確實有一些套取方式游走在法律邊緣,沒有明確的法律予以監管,這都是很現實又亟須解決的問題。
住房公積金制度社會效益大
專家表示,盡管在現實中出現了花樣百出的非法套取行為,但我國的住房公積金制度在20年的實踐中,仍然體現了顯著的社會效益。
“在今天看來,住房公積金主要是用來個人住房貸款的,而在制度設計之初,主要是為了給房改籌資。”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黨委副書記李德峰表示,“上世紀90年代初,上海房改遇到巨額的資金缺口,于是借鑒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制度,由個人的工資出一部分錢,企業出一部分錢,支援全市的住房建設。由于上海的公積金‘試點’卓有成效,不久之后,各地也陸陸續續建立了住房公積金。”
據了解,各地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之初,主要用于支援“房改”、“危改”。以最早一批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天津市為例,1992年5月,在天津市建設資金奇缺的情況下,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首次向河西區平改辦、天津起重設備廠發放住房公積金項目貸款1000萬元和100萬元。截至2000年底,中心已累計向總面積4900多萬平方米的1400多個項目投放建設資金110億元,占“八五”、“九五”期間天津全市住房建設資金的四分之一。在住房公積金的支援下,著名的大片危改項目謙德莊、春華里得以順利完成,華苑、梅江等大片居住小區也得以啟動。
隨著“房改”逐漸退出歷史舞臺,住房公積金的主要職能也演變成支持職工住房貸款以及支援保障房建設。中央財經大學民生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永壯認為,住房公積金制度最大的歷史貢獻在于,從源頭上建立起單位、個人共同負擔的機制,促進了住房的公平分配、公開分配和按勞分配,有效避免了福利分房時代的諸多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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