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五條河南細則尚未出臺 征收20%個稅尚未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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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鄭州市鄭東新區出售自有住房所得征收20%個稅的問題,大河報記者專程采訪鄭州新區地稅局稅政處處長李權周,李權周就購房者所關心的相關政策規定作了詳細解讀。
大河報記者:有些中介稱,“此次國五條落地鄭州的細則是,出售房產是滿5年唯一住房,免征個稅。滿4年唯一住房,征4%個稅,滿3年唯一住房征8%,以此類推。不是唯一住房,無論是否滿5年,都要征收賣房所得的20%個人所得稅。”這些是否正確?
李權周:截至今天,國家稅務總局、省局尚無新的政策和規定出臺。所以目前,我們還是按照2006年《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108號文件中的兩種征收辦法來征收,額征稅,即按房屋交易總價減去房產原值以及合理稅費后的差額計征20%;核定征稅,即對不能提供房屋原值憑證的按房屋交易總價的1%征收。
大河報記者:關于20%的征收問題,政策說是房子售價減去買入價,再減去合理費用的數額,最后收取20%的個人所得稅,到底哪些屬于合理費用?
李權周:計算房屋轉讓應繳納個人所得稅時,要以交易價格減去房屋原值、合理費用以及房屋交易過程中繳納的稅金。
房屋裝修時發生的支出項目繁多,容易丟失,而房屋轉讓時稅務機關要求納稅人提供詳細的費用清單。因此,在裝修階段,納稅人可以先到主管稅務機關領取相關表格,詳細填寫每份發票的開具人、受領人、發票字號、建材產品、發票金額等信息。在房屋轉讓申報個人所得稅時,將有關資料報送稅務機關審核,正確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裝修時花費的資金多少,必須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原始憑證。因此,納稅人在購買、建造房屋時,應妥善保管相關的憑證。如果不能提供發票,則按照房屋原值的一定比例扣除,根據目前所行政策,已購公有住房、經濟適用房最高扣除限額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額為房屋原值的10%。
大河報記者:哪一種房源在出售時,不收取個人所得稅?
李權周:出售5年以上家庭唯一住房,仍可免征個人所得稅。“自用5年以上”,是指個人購買至轉讓房屋的時間達5年以上。5年計算時間是按照國家房改政策購買的公有住房,以其購買合同的生效時間、房款收據開具日期或房屋產權證上注明的時間,依據孰先原則確定;個人購買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產權證注明日期或者契稅完稅憑證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則確定。“家庭唯一住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納稅人(有配偶的為夫妻雙方)僅擁有的一套住房。
(李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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