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大地欺詐上市:兩名保代被終身禁入
證監會史上最嚴罰單問責IPO中介機構
中國證監會昨天對綠大地欺詐上市案中相關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開出了史上最嚴厲罰單。華泰聯合證券兩名保薦代表人將被終身市場禁入,同時取消保代資格。深圳鵬城會計師事務所(下稱“深圳鵬城”)則將失去證券業務資格,華泰聯合證券也將面臨相關法律規定的最高幅度處罰。但業內人士稱,華泰聯合不會失去保薦機構資格。
相關處罰公告措辭嚴厲。證監會稱,上述相關中介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涉及金額巨大,性質惡劣,嚴重擾亂了證券市場秩序,極大地損害了投資者合法權益,依法應予嚴懲。中國證監會將根據《證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作出最高幅度的處罰和處理。
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的多位人士對于證監會上述罰單評價不一。有人認為,對此類失信行為理應重罰,但也有人批評處罰力度仍然不夠。香港監管部門去年以來也加大了IPO財務造假案件的處罰力度,涉案保薦人不但面臨吊銷執照,還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加強中介機構問責力度
今年2月7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綠大地欺詐上市案作出判決,認定綠大地和公司原實際控制人何學葵等人的行為構成欺詐發行股票罪,非法募集資金3.4629億元,并判處罰金1040萬元;何學葵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60萬元。綠大地公司原財務總監蔣凱西、綠大地公司聘請的原財務顧問龐明星、綠大地公司原出納主管趙海麗、綠大地原大客戶中心負責人趙海艷等也分別被判處6年至2年3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這是首個被采取刑事處罰的欺詐上市案。
經查,綠大地在招股說明書和2007年、2008年、2009年年度報告中虛增資產、虛增業務收入。同時,中國證監會認定,由于華泰聯合未勤勉盡責,未發現綠大地在招股說明書中編造虛假資產、虛假業務收入。四川天澄門律師事務所在綠大地欺詐發行上市時未勤勉盡責,未在法律意見書中說明其工作相關情況,未對綠大地相關資產的取得過程進行完整的核實。深圳鵬城未勤勉盡責,未發現綠大地為發行上市所編制的財務報表編造虛假資產、虛假業務收入,從而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發表了不恰當的審計意見。
證監會從去年以來加大了對IPO中未能勤勉履責的中介機構的處罰力度。在勝景山河的上市“丑聞”中,監管層并未對相關中介機構給予處罰,只是對保薦代表人采取了若干時間內不接受其保薦項目的處罰。去年5月底,證監會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提高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財務信息披露質量有關問題的意見》(下稱《意見》),將發行人列為財務信息質量的第一責任人,同時也明確了相關中介機構的責任和追究機制。
《意見》稱,對于發行人的財務造假、利潤操縱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將堅決予以查處,并對負有責任的相關中介機構和相關人員予以懲處。值得注意的是,這份文件對中介機構的失職、失信行為規定了具體而嚴厲的處罰措施,首要的就是建立“不良行為記錄制度并納入統一監管體系,形成監管合力”。這意味著新股發行中保薦機構的不良行為,將很有可能影響該證券公司其他業務申請的行政審核。
財務檢查期間“殺一儆百”
近期,中國證監會擬對聯合證券、天澄門、深圳鵬城行政處罰,撤銷深圳鵬城證券服務業務許可,擬對相關責任人員行政處罰和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撤銷相關保薦代表人資格和證券從業資格。目前,證監會正在履行行政處罰告知程序。
根據證監會的保薦信用監管信息,綠大地首發項目的保薦代表人是黎海祥和李迅冬,都是老資格的保薦代表人,其中黎海祥是國內第一批保薦代表人。知情人士昨天告訴記者,上述兩人此前已經離開華泰聯合證券。
深圳鵬城在綠大地之前掌握著眾多擬上市項目的審計業務,但綠大地案曝光后,該所的會計師紛紛帶著項目轉投其他審計機構。
綠大地的保薦機構華泰聯合證券是華泰證券的子公司。華泰證券為了解決與其同業競爭問題,將自己的投行業務裝入華泰聯合證券,并承接了原屬于華泰聯合的經紀業務,從而使得華泰聯合證券成為一個專職投行的子公司。
此外涉及IPO財務質量的保薦機構受到的處罰往往是出具警示函或者監管談話,并未影響到其正常進行其他保薦業務。
目前證監會正在推進IPO在審企業的財務檢查。對綠大地案相關中介機構的嚴肅處理,將會如何影響在審項目的去留抉擇,還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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