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大集團變相銷售無法上牌國二車 遭集體投訴
近期,《經濟參考報》陸續接到百余名購車人投訴,指龐大汽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龐大集團,601258,SH )涉嫌合同欺詐。記者調查發現,作為國內汽車銷售龍頭企業的龐大集團,被指誘騙購車人簽訂“融資租賃合同”,將國家明令禁售的車輛充當正規車變相銷售,甚至所銷售部分車輛被鑒定為假冒偽劣產品,使得大批購車人蒙受巨大損失。
從投訴車主提供的名單和材料看,類似案件波及全國13個省份,所涉金額數億元。
“車主”變“租客”
眾多維權車主中,河南滑縣人范忠典的際遇頗為典型。
范忠典向《經濟參考報》記者介紹了整個經過。2010年底,在內蒙古錫林浩特露天煤礦施工的范忠典,聯合同鄉范進中、石寶偉、范朝善等人,決定大量買車。正當他們為辦理銀行貸款發愁時,龐大集團的廣告闖入眼簾:“購車消費貸款!不分客戶、不分地域”。
為什么買龐大集團的車?范忠典說,這里的車價比其他地方貴一萬多,但貸款很容易。
范忠典等一干同鄉很快與龐大集團錫林浩特分公司達成貸款購車意向,雙方商討的內容涵蓋車型、首付、高于銀行貸款的利率以及月供金額。但具體在哪家銀行貸款,銷售方只字不提,只是信誓旦旦地表示“貸款我們辦,盡管放心。”
在交付104萬元購車訂金后,2011年1月,在滑縣老家過年的范忠典得到通知,銀行工作人員將對其進行家訪。隨后,自稱銀行工作人員的人如期而至,在看過房產證并照過相后,他們拿出厚厚一疊合同要范忠典簽字。范忠典發現,合同除規范文本以外的所有空白處均未填寫任何內容。
范忠典當即提出由“銀行工作人員”把空白合同填好,他再簽字按手印。但對方稱,當天須趕回內蒙古,一頁頁填來不及,空白部分他們回去填,要去好多部門。
一套合同六七十頁,范忠典要求細看合同內容,但遭到拒絕。“他們說這都是正規的貸款合同,如果不簽字,貸款就別辦了。”
辦不下貸款就無法履行作業合同,話已至此,購車心切的范忠典只能就范。“銀行工作人員”一手捂著合同,一手快速翻頁,指導范忠典在指定位置簽字按手印“根本沒時間看,自己都簽過哪些合同文件,一頭霧水。”簽字完成后“銀行工作人員”拿走了全部合同。范忠典憑經驗分析,等這些空白合同填好以后,人家自然會給他一份。
范忠典、范朝善鼓動40多個親戚朋友籌錢買車跟著他們一起干。2011年3月和4月,他們分兩批從龐大集團購買了88臺豪沃336自卸車。然而,在交了968萬元首付,支付14個月總計1484萬元的“銀行貸款”,直到2012年10月車輛被扣,范忠典方才得知,自己僅是這些車輛的承租人,而接到法院傳票后才聽說龐大集團子公司龐大樂業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龐大樂業)竟是車輛的合法所有人。
幾乎所有維權的車主,經歷都與范忠典相似。有車主提供的一段視頻顯示,龐大集團工作人員向車主承認,他們提供的是空白合同,原因是“當時車還沒到,空白的內容無法先填上”。
據多位車主回憶,“銀行工作人員”總是行色匆匆,問是哪家銀行的,回答總是含糊其辭。簽字、按手印都會被要求“速戰速決”,前后不足半小時。如當事人執意查看合同文本,“銀行工作人員”就會亮起“拒絕貸款”的紅燈。
記者采訪到的40多位維權車主中,僅有少數人在法院復印出了自己當時誤簽的“融資租賃合同”,而幾乎所有車主都表示此前從未見過這份合同。直到車主在收到問題車輛,出現不能上牌運營、逾期未還款、被強扣車輛時,才得知當初簽訂的合同中,有一份《融資租賃合同》和《補充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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